因為看了很多新聞報導,絕口不提到底是哪一條,
是隱藏法律嗎?地下法律?祕密不能說?
查了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全國法規資料庫: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12
搜尋:滑板
無任何條文
搜尋:電動
第 三 章 慢車
第 69 條
慢車種類及名稱如下:
一、自行車:
(一)腳踏自行車。
(二)電動輔助自行車:
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
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輪車
(三)電動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在每
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不含電池在四十公斤以下或車重含電
池在六十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
..................
第 69-1 條
電動輔助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應經檢測及型式審驗合格,並粘貼審驗合格
標章後,始得行駛道路。
前項電動輔助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之檢測基準、檢測方式、型式審驗、品
質一致性、申請資格、審驗合格證明書有效期限、查核及監督管理等事項
之辦法,由交通部定之。交通部並得委託車輛專業技術研究機構辦理之。
「電動輔助自行車」,並沒有說不能上路啊,只是規定最高時速不得超過 25公里,並且要審驗合格,貼有審驗合格標章的才能上路。
有些台灣新聞,報導說:
人力滑板(玩具那種),上路罰300元,
電動滑板車,上路罰3000元。
但是沒有引用任何法條,
完全不知道法條出處,難道是記者自己幻想的?
還是把中國大陸法規,當台灣法規?兩岸還沒統一呢。
警察開紅單,都要寫明是違反:哪一法、哪一條、第幾項...的,無法不可罰的。
不然亂寫就可以賺外快賺業績,自由心證,想開單就開單,"你長太丑我看不爽該罰",天底下有這麼好賺的事情,國家不大亂了。還讀什麼書、上什麼班,做啥工,都去當警察就好啦。寫單子就有錢賺,和白道流氓有什麼區別.....
fedora wrote:
有人知道電動滑板車不能上路,法條依據,到底是哪一法哪一條嗎?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二條。
第 32-1 條
非屬汽車及動力機械範圍之動力載具、動力運動休閒器材或其他相類之動
力器具,於道路上行駛或使用者,處行為人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
百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或使用。
如果你覺得文字沒有辦法規範電動滑板車,我只能說你自己去跟警察爭論,畢竟他要罰你只能爭論,他只會開單叫你去申訴。
攝影愛好者 wrote:
神邏輯
那還不是一樣
要開車..(恕刪)
我有時候逛街也會騎機車停在甲地(有停車位),然後騎 Ubike 去乙地(非常難找到停車位),大約騎一個 Ubike 站點的距離,約 5~10分鐘(不到30分鐘免費)。
機車停車位還算容易找了,隨便找個沒紅線的空隙塞進去就行,但鬧區週末假期尖峰時段,就真的連機車位都一位難求.....何況汽車。
再說說通勤,很多人只是公司小職員,領著微薄薪水,不可能在辦公室大樓地下室租個停車位什麼的,那可能要總經理或董事長才租的起。所以車子若不是要停很遠,就是要違停。停很遠就容易遲到,不然就是要早起去。違停被開單,2~3天薪水全飛了,做白工。
但如果用電動滑板當「終端移動工具」,車停很遠的地方又如何,電動的騎過去,不會讓你到辦公室時汗如雨下成何體統,也不用擔心走太慢遲到。還能上電梯,直接騎到辦公桌位置下放,順便充電,或樓梯間茶水間什麼的。
這樣一台終端移動工具,它必須便宜,因為它只是終端移動一小段而已,不是主力交通工具。否則很多人就會這樣想法:還不是要開車/騎車?那我花那麼多錢買這台交通工具,我是盤仔嗎。
大陸一台電動滑板,最便宜的才台幣幾千元,最高級的也不過1萬初頭(兩輪碟煞,ABS,續航超過100公里)。人人負擔得起。甚至可以說違停紅單少繳個幾次就有了。
然後台灣的店家/賣家,其實都是去大陸批貨的,批那種便宜爛貨的,轉一手貴 4~5倍,賣到 3~4萬元,黑心無極限.......給人的觀感就是:暴利。所以就普及不起來。
政客收受大企業財團的政治獻金,老早就不是新鮮事了。電動滑板雖便民,但擋到那些 汽油機車、電動機車 的財路。檔人財路猶如殺人父母,那被禁也就不難理解了。台灣就是這樣,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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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些例子:
像大陸人基本上入門都買這種的,台幣不到1萬元




就真的 「雙輪碟煞」「ABS防鎖死」「懸吊液壓避震系統」「真空防爆胎」....
沒唬爛毫小的,這樣就真的台幣1萬左右。
在看看台灣店家/賣家 那些 2~4萬元的,有碟煞嗎?有 ABS嗎?有懸吊避震嗎?其實就掏寶不到台幣幾千元的低階垃圾貨。轉一手賣到 2~4萬元。那種爛貨在大陸都沒人要買的,或是買來給小孩當玩具而已,不是當交通工具。
當交通工具的,起碼雙碟煞、ABS、避震吧。
怎麼不安全了?這些配備,有些機車還沒有哩。
我光陽機車好幾萬買的,沒雙碟煞哩(只有前碟),也沒 A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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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像這樣結合腳踏的,人力/電動 兩用,應該稱作:電動助力自行車?
這個不到台幣2萬。
類似這種的如果可以引進,送交通部審驗,當電動自行車賣,應該是可以上路的。





不管什麼 都是要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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