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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件極有可能發生在你我及親人身上

亂世就要用重典! 新加坡是個成功的例子
如果可以 真想判他三十年勞改
酒後駕車真的是超級XX的啦!!!

自己危險就算了,完全不把別人的安全放在眼裡....

自己掛了就算了,還要拖別人下水,而且還是無辜的路人

唉........酒乃穿腸毒藥啊~~~~~~~
以後酒駕者...交由受害人家屬自由處理...這樣如何。
seanchristian wrote:
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總...(恕刪)


很難過 ~~~
真的很難過~
兩位死者年紀相差一歲,與我跟老婆一樣…

當然,最該死的是酒駕肇事又逃逸的~

但是,可憐又可笑的是,
光在這裡po文的我們,只能靠po文發洩
那些愛酒駕的可恥小人,會來01的??少之又少吧…??

再者,大家也只能看過就忘了,
要是發起一個月不勸敗???
算了,這種小事,在這沒多少人鳥啦,
網站經營者會主動發起?
相關利益廠商會贊成?
算了,認清事實,
讓其他人繼續勸敗吧~ 酸~

要預防酒駕,看一下周遭人群,光是要他們講「禮」就很難了
真要預防的方法,
我只想到要利用強制執法,
每輛車加裝酒測儀器,駕駛需酒測通過後,車子才能發動~
(會有人說成本高嗎?不可行?請親自去跟受害家屬說…)

唉,這真的對很多人來說是小事,
不信,搜尋一下站內標題
「拜託!拜託!牠真的狠重要~」
你說,人的新聞,跟狗怎比??
恩恩...
小弟是覺得...
事後處罰不外乎是一種降低意外發生的方法,
但是, 小弟覺得事前的教育比較重要...

就以樓主轉述的例子來說,
人們不應該著重於說意外發生後的刑事責任與良心的責備,
而是在意外發生前, 駕駛者的心裡就應該存在著喝酒開車就是違法, 致自己與其他用路人於危險中

與其去法務部投訴說罰責太低,
還不如去教育部投訴說台灣目前的法律與道德教育太低



默哀~
建議有夜間出門運動的朋友或是深夜清晨時 車少車速更快要更注意
車前後一定要裝上夜間燈警示燈
因為不只是酒醉駕車注意力不集中
夜間行人跟腳踏車在燈光照明不足地區 有時候跟本不會注意到前面有人或腳踏車 看到往往就來不及反應
尤其有些人不喜歡靠邊騎 騎到馬路中習慣者 尤其更應注意
所以身為腳踏車一族 關於這類的行車宣導是應該推廣在各大校園的~~
ps.再提醒大家 注意您周遭朋友或家人裝備齊是否齊全
1.前後燈
2.前後車身高亮反光燈條
3.身上反光組配帶
偷東西就斷手
撞死人就償命
強姦強盜直接喀嚓
這有啥好退讓的
酒駕撞死人為啥還可以蹲苦勞
槍斃還可以把器官拿去給其他人用
一命抵一命
直接正常
輕鬆騎! 輕鬆騎? 輕鬆騎@@ 一點都不輕鬆啦QQ
其實小弟認為 酒駕撞死人 因該以蓄意謀殺 起訴
因為 政府宣導酒駕已經非常久 大家都知道酒駕非常危險
且容易危害他人 因此酒後又開車屬>> 蓄意<<

最好在判各死刑 這樣才有天理
慟心!!那所學校的周邊其實本來就是一個很危險的區域,路很大條,住家少,一望無際的甘蔗田.路燈昏暗.晚上走那邊真的需要一點勇氣.加上純樸的鄉下地方,地廣人稀,很多駕駛者很容易的疏忽或是掉以輕心,喝酒開車本就不應該,就算沒喝酒再那邊也要眼觀四面,就怕突然有臨時狀況,車子,人,野狗...臨時的竄出,記得10多年前開車在那邊的省道164時候就有當地人跟我說,不要開在內車道,因為你不知道對向車道的車或者是騎著腳踏車的阿伯會突然的出現在中央分隔島缺口彷彿他家的庭院般的左轉或是迴轉.以前我在那附近遇過一台車子直直的倒車從對向車道的汽車修理廠滑過六個車道到對面停止--裡面沒人,幸好我的車速不快,就差大約5秒.所以大家還是要謹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馬路如虎口.不要期待別人看到你的存在,時時刻刻的注意自己所處的環境才是保身之道.
剛好看到電視在撥這則新聞,

其中肇事駕駛酒醒後說了一句:"我做了錯誤的示範,我真的很抱歉....",

xxxxxw他媽的~

聽到這句話,真的是氣到髒話都飆出來,

什麼叫錯誤的示範,每一個酒駕肇事者,當被抓到後,都說這一句,

幹嘛!!!這樣就沒事囉唷,其中這個駕駛還想落跑,要不是車子受損嚴重發不動,

要不就被他跑了.....真是可惡!!!


小弟認為,法律真的應該要再修一修了,

酒駕應該比照謀殺罪起訴,如果有致人成傷或死亡者,直接判重刑,

因為明明知道酒駕的危險性,自己死也就算了,還牽連無辜的人...

乾脆辦個公投好了,看看全民對於酒駕判重刑的看法如何...

或者乾脆頒布"禁酒令"(禁菸令),反正這些商品,對於人民都是弊多於利,

且為什麼我不抽菸不喝酒的人,要分攤負擔那些因

喝酒得肝癌、抽菸得肺癌、吃檳榔得口腔癌的人的醫療費(健保)

一點都不公平,可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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