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ecc6256 wrote:
正義之士們
有這麼高的道德標準與正義感
小弟佩服 小弟自認不敢也做不到
但把別人的照片貼出來的時候(這是妨害到別人的名譽與肖像權利喔.任何人在經過司法程序判決前都應視為無罪推定的喔)
應該相對的把自己的真實姓名 身份証字號 地址等資料同時公佈出來
讓這些被您妨害到名譽與肖相權利的車友 有一個申訴或提告的對象喔
到不覺得遵守交通規則需要多高的道德標準
該停就停,就這麼簡單而已
至於是會不會妨害到名譽與肖像權利
主要視照片的內容
如果照片內容無法證明正在違反交通規則
只是有人騎腳踏車,或者一個人的臉
那當然會有法律的問題
如果照片內容足以證明違反交通規則的事實
則是不是會有法律的問題,還有很大的空間
也就是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要對自己發表負責
法律是用來規範大家的行為
不是用來恐嚇大家為主要目的
至於要PO真實姓名 身份証字號 地址等資料
我想就不必了...
如果有需要的話,自然會有機關行文01,要求提供相關資料
如果擔心在01的資料是假的話,PO在討論區裡,一樣可能是假
而且對言論負責不應僅止於貼照片
在討論區的言論,通通需要負責
如果要貼基本資料的話
以這樣的邏輯來看,每個討論串每次發言都需要貼真實姓名,身份証字號,地址了....
我想,樓主提出的只是一個概念
主要還是希望所有的人對於交通規則能更加自我約束
尊重別人,就是尊重自己
不需要以多反感的心態來看這件事
只是在發言或拍照貼圖行為的同時
也能多尊重對方一些,多謹慎一些
真的有幾分證據再來說幾分話
一些臆測,推敲,懷疑的口氣,也是有可能對別人造成傷害
只是看最近那個新竹車店的相關討論有所感
提醒各位版友可以注意相關問題罷了
的確相關的後續常會造成很多不知所以然而又喜歡插一腳的網友的插花
很多時候 一些不知所云 插花打渾的發言就充斥版面了
相信這是大家都不願意看到的
而且
對於被貼照的網友是相當不公平的
很不幸的. 沒錯.
這是個雙刃劍.
請參閱這兩篇在公共場合攝影的討論: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64&t=544792&p=1&img=0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57&t=511030
基本上在公有土地拍攝. 除非攝影妨害風化, 特寫, ..等等有爭議性問題, 不然是可以的. 無須擔心法律問題.
我們須明白, 法律是漏洞百出的 : 狗仔隊橫行
但法律是用來保障人名而非無理性的執行. : 所以我們有法官, 而非電腦依條文審判.
本文的用意在於分享與自我警惕. 而非值法,控訴與批判.
您是真勇氣的人. 能想到據理力爭, 排除使用輿論, 這是大勇,
讓自身有被言語攻擊的危險是令人欽佩的.
(e.g. 之前有網友提出被人說多管閒事的經驗)
我自己自問不一定每次作得到. 我想大部分人也難以做到吧?
雖然生活中遇到不合理有幾次力爭經驗, 大部分我也無可奈何事後碎碎念而已.
所以我說拍照, 是談不上勇氣的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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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的朋友:
的確是個好主意. 行善而人知, GOOD!
揚善的用意也是在於分享與自我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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