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monW wrote:請問這直接跟主治醫...(恕刪) 一般是在診斷證明上備註,希望你是遇到好人,這樣什麼事都好談,該負責的他就會賠,車禍經過證據的部份能準備愈齊全愈好,之前和一個無照騎車的阿嫲發生車禍,為了逃避責任他們一家人,什麼違法的惡劣行徑都做的出來,身上病痛不說,跟他們交涉的過程更是勞神傷財。
孤單滑鼠 wrote:其實小弟我覺得要依...(恕刪) 不好意思,因為當下道路上就只有我跟對方2台車行駛在車道上對方直接衝來撞我,並無其他外力影響對方行駛上出什麼問題對方確實有強制險但強制險可以理賠的部分真的是少之又少他這麼一撞對我生活、工作跟未來的計畫上都造成非常大的影響所以在合理範圍內我覺得請求精神賠償是必需的目前小弟所希望的賠償金額個人認為都在合理範圍內不是說對方財務狀況不好就可以不用賠償吧?那這樣是不是未來大家出事都一句我沒錢就好?而且如果撞到人出了事,十幾二十萬都拿不出來的話真的建議第三責任險的錢不要省,一年沒幾百元。
SimonW wrote:不好意思,因為當下...(恕刪) 其實樓主誤會我的意思了!!我並非說對方可以不用負責賠償只是您之前已經有提過要對方賠償你數個月沒辦法工作的工作損失在可以不用工作的情況還能領到全薪也算是種合理賠償了我所說的只是說樓主可以考慮一下了解一下對方的經濟狀況得饒人處且饒人您說是吧~~當然樓主你若認為你很需要這筆精神賠償那也是您的權利我們無權干涉喔~~
孤單滑鼠 wrote:其實樓主誤會我的意...(恕刪) 各有各的看法我覺得該主張的權益就該主張現在太多馬路三寶撞了人就哭窮說沒錢但是那些無辜被撞的受害人身心上受到的傷害也只有他自己在承擔像小弟的右手是否還能回復到受傷前的狀態就很難說偏偏小弟的工作又是很要求手部靈活的要是無法回復造成未來工作上有問題那我該怎麼辦??
SimonW wrote:各有各的看法我覺得...(恕刪) 就像樓主講的各有各的看法~~我只是提出一點點意見,可以考量一下對方當下的態度還有經濟狀況而已我並不是當事者喔~我也沒跟你說對方不陪你可以火氣不用這麼大只是說人的高度就在處理事情的方式而已若樓主認為精神賠償很重要那你想要求多少是你的權利還有附加一提~~你之前的一篇文章講說對方傷勢似乎比你還要嚴重光是這點就蠻值得同情的了
孤單滑鼠 wrote:就像樓主講的各有各...(恕刪) 即便對方傷勢比我嚴重也改變不了是他肇事的事實阿假設貴兄家人今天好端端的在路上莫名明妙被後方追撞您一樣會抱持這種得饒人處且饒人的心態?今天是我運氣好只是斷一隻手 現在還能在這打字前陣子另一位在南投被撞死的高材生車友您也去跟對方家人說得饒人處且饒人不是我要火氣大。而是這種言論看了就真的讓人火氣很大
SimonW wrote:即便對方傷勢比我嚴...(恕刪) 你上網來這PO一開頭就是想知道求償的最高額度我也只是跟你說得饒人處且饒人...一切合理就好你個人認為你的要求合理就好車禍事件往往都說自己沒錯但是非對錯交給交通事故處理單位去判別吧倘若今天撞擊點不是在正後方這樣肇事責任就有得談了畢竟您也沒有提供影片或是找有沒有路過的熱心人士提供影片對方也可以上來PO一篇說您忽然偏移過來導致他閃避不及在車禍事件當中不論對錯比例只要人有受傷都可以提告傷害您可以提告對方一樣可以我個人也是遇過幾次車禍案件...也都是合情合理的去理賠而已誰對誰錯交給公正第三方去判別...該賠多少該怎麼走就怎麼走我弟以前也跟我走在路上被車子撞倒...人頭腫了一大包我們也是人沒事就好讓對方賠個掛號費就算了(不知道這樣對您來講夠嗎?)還有你講的南投被撞的車友...對方肇事逃逸就不用多講了跟你一開頭就是想要高額賠償差太多了...兩者是不同的情況我不是講求償有錯而是一般惠要求到精神賠償的情況多數都是對方態度不佳等因素很少有一開始就會講精神賠償...當然這是你的權利!!我就講到這了~~您可以要求您的權力別人無從置喙我也不在回復相關問題了
SimonW wrote:請問這直接跟主治醫生說要開評估即可嗎? 這就要碰運氣了.....自身經驗,去年騎單車發生車禍,後來要請醫生開醫療證明請保險....搞了很久那個醫生,怎麼就是不寫因"車禍引起"他說,他看到我時已經躺在急診室,他怎麼知道我怎麼受傷。也不寫腦震盪...他又說,我怎麼知道你這個症狀是如何發生的你媽媽的!!!搞這位醫生搞很久!!!!現在...事隔一年多,我的頭暈的後遺症,還沒完全好.....
我是覺得樓主現在談賠償有點太早啦。1. 傷勢還沒好。要花多久時間復健,是否有永久性傷害...等等都還是未知數,現在就叫醫生開診斷證明他能寫什麼? 責任歸屬也要等初判表出來才有個依據,牽扯到高額賠償最好還是去申請事故鑑定釐清責任比。2. 從樓主發言感覺得出您仍在氣頭上。調解協商的目的是要用事證去說服對方您的需求是合理的,當然要提出高額賠償金讓對方慢慢砍,但態度不能劍拔弩張。調解會是協商,是要達成共識,雙方吵起來就沒什麼好協商了。至於什麼將心比心,體諒對方生活困頓等等我倒是覺得不必。你積極爭取自己的權益的同時,也要相信對方會積極爭取他的權益,這才是法治社會的真諦。 怎樣,你覺得樓主提出的賠償金額對方就會照單全收? 不可能的啦! 總金額會用責任比打折,財損部份會提出折舊率,薪資部分跟你吵薪資證明,本薪加給問題全都來...你如果一開始替對方找想提出合理金額,絕對會被對方砍到不合理。(對方努力爭取他的權益,有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