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不管誰違規,首先你有受傷,對方在民事這部分就一定要賠你了(除非對方無肇責).所以你根本先佔了上風.我估計你違反交通號誌是没錯的,但對方右轉時就是斑馬線,一定要負應注意之責,所以就車損部分是各自佔部分肇責.簡單的說就是你雖然違規了,但對方並不能因此而撞你,這個部分就算對方在交通鑑識確定無肇責的情況下,傷害罪仍會成立,而你民事也是絶對可以求償的.而人員受傷部分,你有權提起傷害告訴(在6個月之內,記得驗傷),而且對方既然要負部分肇責就肯定有刑事前科.所以你可以此為條件換取你想要的結果.以我來看,雙方相抵之下多少還能拿到一些賠償.
小弟也有类似的疑惑。如图,汽机车是绿灯,行人是红灯。脚踏车应该停,因为地上有单车线道所以因遵守行人标志?如果地上没有单车线道,脚踏车应该遵守气机车标志所以可以过?汽機車與行人紅綠燈不吻合的狀況常常遇到,有些路口有畫單車專用線,有些沒有。哪天運氣不好真的有可能被右轉車撞到,請各位大大解惑。
台北市規定腳踏車不能騎上人行道 (這政策真的超機八)交工處設施科長葉志宏說,因為目前沒有明確規範,但依照台北市情況,會希望在畫有自行車道,以及自行車可騎乘於人行道的地方,自行車就遵照行人號誌燈;在沒有人行道可以騎,必須騎在柏油路的地點,再遵照行車號誌燈。簡單來說見機行事 乾
demon04 wrote:https://imgur...(恕刪) 麻煩什麼啦...這車禍百分之一百萬一千萬是對方要擔心你不跟他無條件和解..不是你該擔心啦...你根本沒甚麼好擔心沒甚麼麻煩的啦..去申請調解 談不攏就告他刑事過失傷害..除非對方是前科累累完全不在乎再多背一條刑事過失傷害前科的人..否則 對方保證急著跟你簽和解書的啦..(除非對方想賭你不懂這條法律 想拖過半年追朔期)你不要傻傻被對方騙(拖過半年)法定追溯期就告不了對方了..擔心什麼? 你是不懂中文?..還是你都不相信別人給你的回答?..身體傷害罪大啦..法律保障你的人身傷害..這樣懂不懂?..對方不跟你和解 你向法院提告 對方就會被法院判刑事過失傷害罪成立啦..真是被你打敗..你把你的身你傷害 看得比一台賓士車的照後鏡還要不值..只要對方不是0.000%肇責 你告他刑事過失傷害罪就會成立的啦..我的家人 曾騎機車與一台休旅車擦撞 家人有受傷有驗傷證明...(筋骨皮肉傷)對方不裡不採 申請調解也不來..火大直接寫訴狀法院提告對方..結果 對方連出庭都沒出庭..直接被法院發布通緝..除夕夜被春安專案逮捕狼狽移送法院..交保候 隔天 乖乖拿一筆現金來談和解..(法官嗆如果不和解 就等判刑)一個小車禍 一點錢不和解 搞到狼狽被通緝 大年夜被逮捕移送法院待一晚..看他下次跟人發生車禍對方如果有受傷的話 敢不敢再不跟人和解..
demon04 wrote:感謝b大回覆!抱歉...(恕刪) 你的朋友可能都是未成年沒出過社會..社會走跳 這是很基本的法律常識..你贏面是百分之一百萬..你那些朋友 可以都不要了.豬一般的隊友.還有..告什麼告?..你根本連google都不會..要先申請調解委員會調解不成才可以告啦..假設 你是賓士車主..你會要想要對方賠你修車損失? 還是自認倒楣?(和解 修車自負) 還是你喜歡被法院判刑背一條刑事過失傷害前科?(和解不成 絕對會成立刑事過失傷害罪)..
bob19620102 wrote:你的朋友可能都是未...(恕刪) 樓主連3000元 交通事故鑑定費都不願意出了還會用以刑逼民?還有這件案子你覺得以刑逼民的成功率是多少?以刑逼民是樓主權力也可以去行使阿成功率?有閒的話 可以去提告 但要在6個月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