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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有懂法律的車友可以幫幫忙嗎??

建議步驟
1.取得公立醫院之驗傷單
2.到交通隊取得當日之現場圖
3.取得車輛損毀之明細及估價單
5.最好能預估受傷之醫藥費(包含器材費),及因不能上班之工作損失及醫療之交通費明細甚至可要求精神損失
4.通知對方安排協商(可至對方保險公司或至你居住地之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5.如對方不積極協商或感無誠意可於事故發生6個月內向交通隊要求提出過失傷害告訴移送.
過失傷害刑責僅為六個月以下之徒刑,肇事者無前科下大多可易科罰金,於地院辯論終結前可提附帶民事求償,其民事責任仍需負擔,故對方如有保險和解機率高,多將心比心應可圓滿解決,祝福您.

小案件不太建議花錢?
除非損失金額大且無法與對方和解且無暇處理始考慮聘請律師較划算.
walalucifer wrote:
不知道有沒有懂法律的...(恕刪)


小的不懂什麼高級法律,不過如果有受傷因該就有刑事上的問題,如果沒有受傷(我猜你筆錄寫沒有受傷)所以因該就是民事就是陪錢。建議當是能拿多少就多少事後要拿可能有點難度,上法院金而小又是民事上的問題,感覺很傷時間當然有錢有閒為了爭一口氣,就去告吧

不過還是建議如果發生事情最好當時COCO可以拿到就先拿到因為事後再灰真的很麻煩

不懂法律只講求現實的小弟
謹回覆問題如下

一、在那裡提告的問題?

一般來講,應該在花蓮提出告訴(行為地),但是被告住居所地,也是可以提告,所以你先要查一下他戶籍地在那裡?如果剛好在台中,那恭禧你,你可以在台中告他了。

二、提告部分

傷害部分必須在事發後六個月提出告訴,肇事逃逸部分不限,但是你最好是能一次在警局制作筆錄時同時提出二者的告訴,在筆錄裡面清楚記明要提出告訴,並檢附驗傷單給警員,並請員警通知目擊證人制作筆錄,要求影印一份交通事故現場圖及報告表留存即可,將來花蓮檢察官就會受理本案,必要的時候會通知你們二方出庭,通常不到那個時候,被告就一直來找你和解了。

三、和解部分

在拿到和解金額之前,不要隨便答應被告撤回告訴。由於傷害部分可以撤回,肇事逃逸部分,如果你覺得他的態度不錯,可以跟檢察官表示一下同意原諒,被告可獲較輕的緩起訴處分,如果他態度不好,就「據實以告」。


存證信函什麼可免,直接警局提告較有效率,注意六個月的期限。




感謝這麼多大大、車友的幫忙和解答
想不到在這邊得到的回應居然比法律的網站還多
喜歡騎單車的人真的都很友善而且很熱心
有同事勸我人沒事就算了,其實我也想,但是我的自行車毀了,這台自行車還曾經跟著我騎行了3000公里,橫越了整個西藏,也是我唯一的自行車,實在越想越不甘心,想不到請他賠我一台兩萬塊的自行車也這麼麻煩,唉.....

現在還有幾個疑問是:

1.肇事人住中壢,我住台中,事發地在花蓮,那麼我在台中派出所報案就可以告他了嗎?
2.如果我決定告他過失傷害跟毀損,他又跑來求我和解,當我們和解後,法院就可以撤銷告訴了嗎?
3.對方是跟我一樣,約二十出頭的年輕人,有前科,這是我在做筆錄時聽到警察問他的,如果他就是耍賴不跟我合解,也不賠償,那麼就算我最後告贏了又能對他怎麼樣??會不會我還是白忙一場呢?
4.很扯的是,他在撞到我逃逸之後,他又撞到另外一個受害人也再度逃逸,那麼如果我們其中一個受害者跟他合解了,會不會去影響到另一個受害者對他的告訴呢?


最後謝謝各位的幫忙解答,希望有機會還能騎著單車回到公路上奔馳~~~~
謝謝大家了~
1.肇事人住中壢,我住台中,事發地在花蓮,那麼我在台中派出所報案就可以告他了嗎?

原則上你要告他,是要在他的住所地(中壢)或者是行為地(花蓮)告,縱使你在台中告他,以後也還是會轉送到這花蓮或桃園去處理,而車禍發生的地點是在花蓮,撞你的人肇事逃逸的地點也是在花蓮,到花蓮的機會應該會大些。

2.如果我決定告他過失傷害跟毀損,他又跑來求我和解,當我們和解後,法院就可以撤銷告訴了嗎?

和解拿錢後,你可以向寫狀子向法院表示要撤回對他的過失傷害告訴,法院就會處理了,但要注意,要在第一審(可能是地方法院的民事庭或是簡易庭)判決之前撤回才可以。

3.對方是跟我一樣,約二十出頭的年輕人,有前科,這是我在做筆錄時聽到警察問他的,如果他就是耍賴不跟我合解,也不賠償,那麼就算我最後告贏了又能對他怎麼樣??會不會我還是白忙一場呢?

這種事有點難說啦,除了刑事告訴外,你也要對他提出附帶民事訴訟(或者是另外告他民事賠償,但要付裁判費),才可以至少確保對他民事上請求賠償的權利囉。

4.很扯的是,他在撞到我逃逸之後,他又撞到另外一個受害人也再度逃逸,那麼如果我們其中一個受害者跟他合解了,會不會去影響到另一個受害者對他的告訴呢?

不會。
能告就告吧
法律不保護在權利上睡著的人,千萬別心軟
肇事逃逸非常不應該,萬一大大受重傷怎辦?
不下來看看是打算讓大大自生自滅就是了?
撞到人沒什麼,有下車查看有誠意處理都好談
更何況他還連撞兩個,連逃兩次,又不是在玩GTA
這種混蛋不給他點顏色瞧瞧,日後只會再害到別的用路人
對付這種肇事逃逸的真的不用客氣,今天是樓主命大只有車毀而巳,事發時要是有個萬一,他也跑了,這筆帳就難算了.
不用跟他客氣,路上很多年輕年就是這樣飚來飚去,出事了不是跑,就是賴,有關係的就動關係,好像被害人是錯的,
人平安沒事最好,但是不要放過這種人.
問1.肇事人住中壢,我住台中,事發地在花蓮,那麼我在台中派出所報案就可以告他了嗎?
問2.如果我決定告他過失傷害跟毀損,他又跑來求我和解,當我們和解後,法院就可以撤銷告訴了嗎?
問3.對方是跟我一樣,約二十出頭的年輕人,有前科,這是我在做筆錄時聽到警察問他的,如果他就是耍賴不跟我合解,也不賠償,那麼就算我最後告贏了又能對他怎麼樣??會不會我還是白忙一場呢?
問4.很扯的是,他在撞到我逃逸之後,他又撞到另外一個受害人也再度逃逸,那麼如果我們其中一個受害者跟他合解了,會不會去影響到另一個受害者對他的告訴呢?

答1:不行,因為繫屬法院必須是行為地及被告住居所地二處擇一,這一件行為地在花蓮,被告住桃園,所以你可以在花蓮或桃園告他。最好是在花蓮告,因為所有的資料,目前都在花蓮的警察局。也許你只要抽個空,跟交通隊約個時間,到那個制作車禍現場圖的單位去告,之後也許根本都不用出庭,被告就要和解了,如果和解完之後,也許你只要書信跟檢察署往來就行了。

答2:你可以告他過失傷害,但是不能告毀損,因為毀損罪只處罰故意的行為,本件他只是過失造成你bike的毀損,以上是指刑事的部分。不過民事賠償請求的話,二者都可以到法院(不是警局)去提起自訴,叫作「請求損害賠償」之訴。不過一般的作法是先告刑事,民事的部分,對方自然就來跟你和解了,等和解完之後,刑事的部分就好處理,你也會原諒他,不是嗎?

答3:你目前告他的,是要他去坐牢,或都被法院課罰金,如果他堅持不和解的話,他會被判刑的可能性很大,但是你卻拿不到錢,不然你得在法院審理的時候,向法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一併要求他賠償。但是如果他名下真的沒有財產,就算你win了,要到的也是只法院一張公文而已。所以說,如果能和解就儘快,儘量少上法院。

答4:不會,你是你,他是他。不過既然他連撞二人,我看他可能得去坐牢了,不過這點不要告訴他,不然他會寧願坐牢也不願賠你,你要讓他覺得跟你和解,你會願意撤回(事實上不能撤回,只是檢察官或法官會輕判而已),這樣他就會乖乖跟你和解了…。


我覺得板大有點慌了~到底您是要告什麼呢?民事或是刑事?還是您只是想和解要自行車的錢?

我列出幾點讓您釐清......因為我國是採民刑事分立體系,所以您到底是希望讓對方坐牢?還是希望他賠償和解?有不同解決方式!

1.如果您希望他賠償您自行車的錢就好,也不希望麻煩的話......

請直接告他民事,但是你現在原則上為對方的債權人,因為他在筆錄中已經同意賠償您,根據民法,您理應先催告,就是寄存證信函給予催告,或是向台中或中壢的鄉鎮公所提出調解,若對方無誠意和解或是賠償,您才可依法提出告訴,不過大多法官會要你們私底下和解,開庭也是很勞民傷財,如果您想為了兩萬元請律師,個人是覺得花費太大......

2.如果您希望他不但賠償您,還要負擔過失傷害的責任,也不怕麻煩的話......

您必須向法院提出刑事及民事告訴,民事方面如上述,您還是要依法向對方催告,但是民刑事庭都會開庭審問,但是車禍案件一般法官會要求先私底下和解,刑事若是過失傷害是屬於非告訴乃論,所以提出後雖然可以撤銷,不過原則上您還是要出庭,除非委任律師,開一次庭大約3000元起跳,若您只是想要求兩萬元賠償似乎不划算......

小結......若您並非希望對方有前科並且去坐牢,且您又勞民傷財,建議告民事就好,或是先提出調解,可以找律師寫狀就好,出庭自己去,但是詳細情況要詳述給律師聽,不要只寫一半事實,對日後不利,單是寫狀比較便宜,若是出庭是照算,或是請律師包案件,但是據我了解,民事最少也要三萬以上起跳......

我並非律師,但是駐足在法律人與非法律人間游走,目前準備為法研所學生,給你的建議大都屬實務方面,您可以提出那一方面是比較需要的,再多詢問吧!
我覺得板大有點慌了~到底您是要告什麼呢?民事或是刑事?還是您只是想和解要自行車的錢?

我列出幾點讓您釐清......因為我國是採民刑事分立體系,所以您到底是希望讓對方坐牢?還是希望他賠償和解?有不同解決方式!

1.如果您希望他賠償您自行車的錢就好,也不希望麻煩的話......

請直接告他民事,但是你現在原則上為對方的債權人,因為他在筆錄中已經同意賠償您,根據民法,您理應先催告,就是寄存證信函給予催告,或是向台中或中壢的鄉鎮公所提出調解,若對方無誠意和解或是賠償,您才可依法提出告訴,不過大多法官會要你們私底下和解,開庭也是很勞民傷財,如果您想為了兩萬元請律師,個人是覺得花費太大......

樓主之請求非基於肇事者與樓主之和解契約關係,且未就和解金額達成合致,何以契約違約請求給付,本件請求基礎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時效為侵權行為發生二年內,損害賠償之請求要式行為並無催告與和解之規定,也就是不需經催告與和解始得提起民事起訴.

2.如果您希望他不但賠償您,還要負擔過失傷害的責任,也不怕麻煩的話......

您必須向法院提出刑事及民事告訴,民事方面如上述,您還是要依法向對方催告,但是民刑事庭都會開庭審問,但是車禍案件一般法官會要求先私底下和解,刑事若是過失傷害是屬於告訴乃論(應為告訴乃論)過失重傷害或過失致死始為非告訴乃論,所以提出後雖然可以撤銷,不過原則上您還是要出庭,除非委任律師,開一次庭大約3000元起跳(有點低喔),若您只是想要求兩萬元賠償似乎不划算......

檢察官提起公訴後於刑事庭辯論終結前樓主得要求附帶民事求償(無須裁判費),實務上刑事庭法官將轉往民事庭審理.
小結......若您並非希望對方有前科並且去坐牢,且您又勞民傷財,建議告民事就好,或是先提出調解,可以找律師寫狀就好,出庭自己去,但是詳細情況要詳述給律師聽,不要只寫一半事實,對日後不利,單是寫狀比較便宜,若是出庭是照算,或是請律師包案件,但是據我了解,民事最少也要三萬以上起跳......

建議如本人11樓之發言及5.6.7.13樓及15樓之車友發言建議辦理,5.6.7.13及15樓之發言有法律素養.

我並非律師,但是駐足在法律人與非法律人間游走,目前準備為法研所學生,給你的建議大都屬實務方面,您可以提出那一方面是比較需要的,再多詢問吧!

抱歉因為你是準備為法研所之學生,才做相關更正說明,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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