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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個阿天的問題,雖然我有駕照 單車可闖單行道嗎?


se-rr wrote:
http://www...(恕刪)

你貼的這篇就是屬於有規畫人車共行的人行道
並不是所有人行道就可以騎單車
單車族注意!別騎上人行道

單車族注意!台北市交通局昨宣布,17日起警方將嚴抓自行車違規騎乘人行道和騎樓,初期鎖定建置完善的自行車專用道路網加強取締,若被逮到違規,警方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



北市市區自行車專用道陸續完成,過去曾有松江路附近里長反應,既然自行車專用道都興建完成,不滿自行車為何還騎在人行道或騎樓上,威脅用路人行走安全。

有自行車路網優先取締




市府上月召開交通會報,交通局提出7月起將加強取締自行車未依規定行駛亂象,因為市長柯文哲擔心民眾還不是很了解,挨罰恐引發眾多民怨,最後決定再宣導2周,從7月17日開始加強取締。

交通局指出,自行車屬「慢車」,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24條規定,應靠右側路邊行駛,也就是在未畫設自行車道或人車共道的路段,需行駛在慢車道、路邊,不能騎上人行道或騎樓。

北市交通警察大隊統計,今年1至5月共取締76件自行車違規,各處分300元罰款。

交通局長張哲揚說,目前自行車路網較完善的路段包括信義路、仁愛路、新生南路、松江路及羅斯福路,行人和自行車應該「各走各的路」,這些路段將優先列入取締熱點,提醒民眾應遵守交通規則,尊重行人及友善的駕駛觀念。

共享自行車違停也要抓

他強調,雖然員警執法不容易落實,但嚴格取締的訴求是讓人、車都有一個安全的環境,提醒民眾守法重要性。

另外,針對自行車違停的亂象,交通局指出,明年起私人或共享自行車遭拖吊後須由車主付費才能取車,而「共享運具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已經擬出,仍待市府討論再送議會,公告後將向業者收取保證金等費用,在空窗期交通局也將視情況加強取締減少違停。

rstmeqft wrote:
以我自已的常識而言...(恕刪)


不太對,
腳踏車其實也是要遵守號誌的,
只是一般民眾或是警察不一定會舉發而已,

而且要不要考照
跟認不認得標示還有會不會被罰無關阿,
重點是適用的法庭是哪條..

(比如行人任意穿越車道也是會被罰!)

rstmeqft wrote:
剛在路上,看到單車...(恕刪)


單車也是車,慢車
所以當然也要守交通法規,只是台灣人隨便慣了,身份隨方便性改變
靈異管理員大公無私,從來都沒有兩套標準,如果有,趕快把瀏覽器關掉,假的!

se-rr wrote:
http://www...(恕刪)


你那是有自行車標緻的才是
多數沒自行車符號的人行道其實也不能騎上去,只是大家都見怪不見,條杯杯也懶得抓了
靈異管理員大公無私,從來都沒有兩套標準,如果有,趕快把瀏覽器關掉,假的!
自行車在車輛分類上屬於慢車,
偶樓所說的機慢車並不是一個法律上存在的分類。
慢車行駛於道路時一樣要遵守交通規則,
十年前就有遇過警察在抓逆向的自行車了。
而人行道則要看有沒有人車共道的標示,
沒有的話一樣屬於違規行駛。
另慢車行駛時應在慢車道,
若無慢車道則允許在最外側快車道右側行駛。
一般馬路上的車道基本上都是快車道,
自行車只能在最外側的邊邊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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