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bb wrote:
大大您好想請問當下...(恕刪)
那我就覺得你的錯較大吧??
第一:你已侵入對向車道。
第二:你靠右,他靠右。就相互會車成功。除非你靠右,他靠左,那就他要被罰了了
以對方車觀點:
今天騎單車在自行車道,對向車道出現兩三位行人併肩行走或慢跑,但無侵入我方前行的車道,
本不以為意,未料快會車(會人)時,對向後方單車竟侵入我方車道,企圖超越行人,卻不會抓距離,
竟呆呆的停在我方車道上,也不願讓開,回到自已原來的車道。
本想示意對方禮讓及口頭表示歉意即可,竟未料有理講不清,只好花時間和他耗並叫條子來,
依交通條例開罰,讓對方用新台幣了解法規。
這是我看文章,想像的啦,或許發文大理虧較大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