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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IKE大量停放機車格是否違法?

若照樓上說免費公有停車格禁止營利車輛停放的話,

那機車快遞的車應該也不能停放免費公有停車格,

騎機車去洽談業務的機車也應該不能停免費公有機車格,

騎機車去上班的也應該不能停免費公有機車格,

大家都是私人營利,為了賺錢才把機車停去免費機車停車格,

所以應該推動所有機車停車格計時收費才對,

這樣對大家都公平才是。

胖胖瓜 wrote:
個人也是和您的想法...(恕刪)

共享單車的確是使用者愛停哪就停哪
警察沒說錯啊
本來共享單車在大陸就是一個很不受控的東西了
跑來台灣變成這樣也是很理所當然吧

advantage wrote:
若照樓上說免費公有...(恕刪)


台灣教育不能等,這樣的差距都無法理解,加油好嗎,哈哈


回樓主,甚麼Bike都好,主要就是不能亂停啦,

但是台灣的公德心教育也不能等,哈哈
樓上提到新竹 我笑了

新竹雙線道 外線可以直接停汽車喔 有閃燈就好了 放一小時可能都不會被開單



腳踏車放到機車格很好阿 有什麼不對嗎? 如果以台灣的交通亂象來看 這已經算是很有道德感的了.

怎麼不去譴責 那些 汽機車放在公車停靠站 汽機車放在計程車候車區 汽機車放在人行道 汽車佔據機車停車格

汽機車停在紅黃線上 汽機車並排停車 汽機車停在人行道上 汽機車停在斑馬線上

機車族只能吞下去啦!太大聲幹譙,小心政府把機車停車格通通塗銷,改成腳踏車專用!

midnightages wrote:
占用公共車位做私人營利用...(恕刪)


其實那些出租的機車如果停放,
不也是占用公共車位做私人營利用嗎?
重點應該是誰停的,
如果是個別的使用者停放,
應該沒有所謂占用的問題。

advantage wrote:
若照樓上說免費公有...(恕刪)

下次來去租幾台停到警察局門口、停在醫院門口、停在你家門口
反正車不是我的,也沒有監視器拍到,哪裡知道是誰幹的啊。
utterman wrote:
樓上提到新竹 我...(恕刪)

看起來您所說的都是違規行為,應該可以檢舉
但oBIKE亂停卻是模糊地帶,無法可管,才是需要檢討的。
過去法規制定時,根本不會想到有那麼多共享單車的存在,
但現在既然已發生了,不是廣設單車停放區,不然就不該核可該公司營業,
造成此種亂象產生。

yshumail wrote:
其實那些出租的機車...(恕刪)


所以我認同警方的論點,沒能證明是obike公司的人員來擺放,

取締執行上會有困擾.

但是這跟占用公有設施私人牟利,可以處罰obike公司,這是兩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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