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0710 wrote:
唉 高雄光榮碼鮮.(恕刪)
hatesunday wrote:
別氣啦 當你騎單車 ...(恕刪)
根據各位版友的回覆,對於河濱自行車道的使用權責。
似乎有兩種說法。
文章裡頭white cat大大有提到:
『法規: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民國 96 年 09 月 17 日 修正)
第 174 條
車種專用車道標線,用以指示僅限於某車種行駛之專用車道,其他車種及
行人不得進入。』
台北市河濱的自行車道,是屬於自行車專用。
還是行人跟自行車皆可共同使用。
這部分可能要在去確認一下標誌跟法條了。
倘若自行車道,是屬於人車共用範圍。
個人覺得民眾於夜間,在自行車道散步或跑步,也至少該做好基本的警示工作。
畢竟夜間的河濱車道,不比一般道路照明來的完整。
這樣對自己,及對別人的安全,都是一種負責任的表現。
你的仇人真多,30天真的不夠你進行處理。
june0710 wrote:
唉 高雄光榮碼頭也是 一大片空地 行人不走 卻都來走自行車道 真是風了
同意~~~~~~~~~~~
真的是受不了!!!
不過說真的!高雄市政府也真是的!!
明明就是自行車專用道!!!
竟然都用棧木鋪設!!明明就是要讓行人走的嘛!!!
其實最不適合的就是騎腳踏車了!!(木板老化後有翹起來的危險)
而行人看到如此優美的"走道".....不來走腳會很癢吧!!!
好幾次騎那邊~~超越行人後!!
都會在聽到她們在後面說:厚....腳踏車怎麼在這邊騎阿!!!很危險耶!!!

拜託~~~這是"自行車道"耶?!?!
我沒抱怨你~~你卻抱怨起我來拉???
真是氣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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