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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黃蘇花公路酒駕撞單車騎士害2死

豬公立委最該死
該立的,該休的法都無作為
永遠是跟人民最遠的一撮小人
b763033 wrote:
酒駕罪該萬死,可是...(恕刪)

沒錯~討論無端被撞死受害者犯錯簡直本末倒置~~
我記得美國有一種判法是給加害者精神譴責的~~~
比照辦理的話就是酒駕致死者在他酒駕撞死人的地方每天舉一個大大的牌子八小時,比照上下班
"我在這裡酒駕撞死XXX,我這輩子絕對不再犯此錯誤"
看是要判他舉多少年吧~~~~

Bryanwwf wrote:
各位車友們,雖然防...(恕刪)


坦白說一台卡踏幾十萬都有,有錢幹嘛待在台灣呢?

國外卡踏也是跟著紅綠燈等,台灣橫衝直撞馬路最大。

從另一個角度想,卡踏都可以亂噴,更何況用車的人呢?


真正徹底解決這個問題,就是別在台灣騎卡踏。
遇到酒駕真的很雖...酒駕司機要幫忙養2個家庭嗎?
藍色蟾蜍跟藍蛆 = 最大的在野黨..

b763033 wrote:
酒駕罪該萬死,可是...(恕刪)


 太多人離題






ff6947tww wrote:
坦白說一台卡踏幾十萬...(恕刪)

台灣騎機車亂闖的也不少,開車亂闖的也不少
那是不是照你觀點
台灣路上是不該有任何車輛
台灣交通真是亂七八糟

還是河濱公園騎一騎就好了

Bryanwwf wrote:
各位車友們,雖然防...(恕刪)

支持酒駕唯一死刑!酒駕者不是毀了一個人的人生,而是毀了一個家庭的人生
酒駕開車上路和酒醉拿刀在路上亂砍沒什麼兩樣,酒駕開車致傷或死應該視同蓄意殺人!為什麼是過失致死罪?喝酒前相信大家都是清醒的,也都知道酒後開車猶如無意識開了一部殺人機器在路上跑,不是蓄意什麼是蓄意?如果不修法,遲早有一天,你我或家人朋友都有可能受害!
單車族+家有妻小+機車族 有可能大串連總統府陳情立法


酒駕致人於死,一律判處死刑+個人名下財產沒收
致人受傷者,鞭行+個人名下財產沒收
肇事致他人財物損失者,個人名下財產沒收
遭臨檢查獲者,個人名下財產沒收50%
◆Bike:ORBEA aqua ◆Vehicle:CB650F+Tiida 5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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