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沒有不能捍衛自己財產的道理要據理力爭 不犯法都能商量我也住在管理費收很大的市中心大樓也遇過管理委員會的刁難現在住家的問題解決了公司的還在努力樓主也請加油其實比起刮壞電梯 我更心疼自己的寶貝車車輪比我的鞋子還乾淨車架也擦的亮晶晶要讓他們沒話說搞不懂這些人以為這樣炫耀自己的權力
分享一個做法:每天搬樓梯上下樓,然後只要碰到有人在樓梯堆東西,就報告管委會...說"那些雜物阻礙你上下樓",相信沒多久,就會有人拜託你搭客梯...1.我有過搬車上下13樓的事蹟,大樓錄影系統都有錄到(一個呆瓜扛車上下樓)2.堆雜物的人一定比搬車的人多,當拿出來討論時,堆雜物的一定會要求搬車的不要走樓梯,這時你就能說,你不願意搭貨梯,不是客梯就是樓梯.3.萬一沒人理會,天天扛車練身體也不錯,扛久了也就沒什麼了
我覺得一點都沒錯, 走貨梯很正常. 誰都不願意跟一台腳踏車擠在一個電梯裡. 我家大樓還有單車專用的位置. 你不放專位, 很抱歉. 你的單車先會被貼張紙, 再來就會有人自動把你單車"歸位", 還不聽, 那就公告你家的單車事蹟. 誰管你單車幾十萬一台. 要不就請你放家裡面. 那天才發現一個單車放樓梯口的, 雖然說大家都走電梯. 不走樓梯. 但也不能自私到隨便亂放. 隔天就自動歸位了. 別再談甚麼單車權益, 還不是只談自己方便而已.另外貨梯不是樓梯. 是電梯. 只是那是給搬貨物專用的. 要是我講的定義不對, 版主請更正!!
miketu wrote:我覺得一點都沒錯, ...(恕刪) 假設如樓主所說主委表示單車搭電梯損壞要賠償如果所言如真那主委自己的心態就有根本的問題請問去大賣場採買一堆的東西算不算貨物???是不是所以有的住戶都應該要牽一份相同的切結書???先入為主的觀念認為單車利用電梯運送就會破壞電梯那根本就應該規定搭乘電梯不得攜帶尖銳物品
我們家大樓的地下停車場也不能在自己的車位放單車管委會的理由是 "有礙觀瞻"~聽到這個理由真的快吐血好像只有名貴的汽車才"美觀"為此, 我還去詢問管委會說那單車可以放在哪裡他們既然要我放在他們在"社區外"的路邊所設的單車格中而且 那個單車格還不在本大樓警衛可以監視到的範圍誰敢把自己的單車停在那種地方啊~感覺上大部分的人還只是把單車當作低級的小孩玩具一樣令人非常生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