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L1980 wrote:如果我是在內側車道...(恕刪) 這我知道只是台灣自行車法律不健全 大家也很少看過自行車標牌可以把人撞到需要七八萬醫藥費 可見速度也不慢在不健全法律下根本難以翻身但是如果要賭一口氣 堅持不喝和解抓著他違規再先猛打 你直行毫無錯誤而且對象從90度衝出 無法掌握煞車距離導致高速撞擊 請順便要求賠償人車受損如果判決判行人勝訴,那任何人都可以飛撲撞自行車然後索賠了
TONY1978 wrote:這我知道只是台灣自...(恕刪) 我也希望一切進快圓滿落幕,醫藥費因為當事人不想開兩次刀選用了較好的支架(健保不給付)價位大約多了3-4萬我的部分目前也還沒跟他追究,醫藥也先幫對方付了3萬多(單據有保留)並沒有打算不付半毛,也表示誠意和關心,只是希望能在和理點,因為當事人初談完後昨天突然又提出還希望對其他第三者金錢的補償,要照單全收真的增加我不小壓力,畢竟論肇責我認為不應該是這樣分配
CCL1980 wrote:請問前幾天我騎單車因...(恕刪) 雖然我覺得你不可能全身而退但是因為該行人並非在行人穿越道上過馬路,肇事責任應該還是對方比較大吧如果你有車損人傷就一併列入,開調解委員會就硬一點如果這樣還能搞到上法院判你肇事責任比較高那真的以後都不用騎車上路了每個缺錢的行人看到你騎比較好的單車直接飛撲上去把你撲倒在跟你要賠償就好了
遇到這種,真的很雖小,給你拍拍。調解過程會很煩很煩,但就...耐心處理吧反正都報警且有記錄了,就照程序走吧,也不用息事寧人。怎麼看都不是全賠,建議原 PO 也可以列一下你的損失,一同放進去比例裡面來做分攤。違規穿越還要求全賠,真無言...
CCL1980 wrote:真的很煩...很怕...(恕刪) 走法律程序啦,錯又不在你,且你也有受傷和物損。現在很多汽機車判例是以路權為準的。在台灣最美的不是人啦,你越怕事越被人欺!(也不用爭吵)就走法律程序據法(理)力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