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拍照向道路該管單位逕行檢舉
2、反映事實,函請該管單位加強取締
3、向選區民代反映,要求督促該管單位盡責執法,甚至建請議會立法處罰違規
4、於01之類的公共論壇,公布違規事實照片,交由鄉民公議譴責,達到相互提醒警惕之效
在台灣,我們每個人都有多重角色:開車時是駕駛,下車後是行人,騎機車自行車時又是騎士,無意間難免違規,造成別人困擾。只有先從自己做起,人人自愛自律,看見違規時勇於檢舉,並時時督促執法單位切實執法,交通亂象才能逐步改善。再者,檢討他人過錯時,對事不對人,更忌諱區分族群攻訐,一竿子打翻,這樣才能避免社會對立,畢竟提出問題,是要解決問題,而非增加仇恨,不是嗎?
如果遇見違規違法,實在忍無可忍時,就採用前面我所建議的四種方法之一或組合。如此,既能平復自己胸臆中的憤怒,又能為社會除弊,不是很好嗎?
台灣很小,但人口很多,再也裝不下更多的對立與仇恨了!多一點禮讓,多一些體諒,多替對方著想,彼此日子也才能好過!
以上,若有刺耳、冒犯或得罪之處,尚請海涵!是禱!
註:感謝網管的提醒,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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