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可 能 因 該 是 前 煞 車 作 用 , 卡 鉗 夾 住 前 輪 碟 盤 所 產 生 的 制 動 力 矩加 上 快 拆 (這東西不會用容易磨損)中 文 嘛能 "拆" 的 零 件 就 是 容 易 磨 損.................旁 邊 的 同 學 又 說 ::比 如交 通 工 具 汽 車酒 駕 的 人 因 為 酒 駕 肇 事總 不 能 說 交 通 工 具 保 養 廠 保 養 不 當害 酒 駕 的 肇 事....zihfu wrote:等等 我先去牽我的車 摔一跤我也想賺71萬法院認證耶好好賺阿...(恕刪) 您可以去走高檔路線的店先去買卡鞋您知道的
現在大部分車前叉都會設計勾住要掉下來,快拆要拆很鬆以前的車大部分沒這個設計真要求償應向單車製造設計公司索賠我買了一支手機,因使用不當,造成近視,是否可索賠我開F16,忘記關機艙蓋,亂按彈射鈕飛出去,是否可向美國索賠我開藍寶基尼,忘記關閘刀門,撞到我家車庫門....我只好自己糊牛屎
linsh09 wrote:單車掉輪害摔 獲賠7...(恕刪) 搞不好車行以後賣車還要在快拆上加鉛封(如同滅火器上那根插銷),只要賣出去自行拆前後輪均喪失保固若是輪子脫落出事情自行負責。要換內外胎以及襯帶得回原車行處理先拆鉛封再換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