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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濱自行車道,自行車撞自行車可以求償嗎?


ChaioPi wrote:
後車會撞前車基本上都...(恕刪)

我也這麼認為,試想如果前車減速要左轉,後車看前車變慢想超車,當前車左轉時就撞一起了,同理,右轉也一樣,要超車也是要看清楚,即便不超車也要與前車保持距離。畢竟腳踏車沒後照鏡,沒方向燈,一定要小心,當你是後車時。

許哲豪 wrote:
事發經過:     ...(恕刪)

B車應該要跟A車請求賠償才對
不賭不知時運到...不滾不知身體好

許哲豪 wrote:
當時交通隊員警也有詢...(恕刪)

張宇有首回頭太難,你參考看看,腳踏車道都不寬,速度一定要在自己煞得住範圍內騎才是。如果把前車騎士撞傷了,就不是只民事賠償了。

ChaioPi wrote:
後車會撞前車基本上都...(恕刪)


這位大哥真的認知蠻特別的,請問您開車嗎??大部份都在什麼地區活動??

B車超車後騎在A車的左前方,突然右轉才導致事件發生,正常的方式應該是減速後靠邊再右轉才對,怎麼可以超車之後立刻右轉。

不過騎在自行車道應該不適用一般的交通法規,如果沒有加裝行車紀錄器,對責任的歸屬真的很難判定。
沒有影片, 又是後車撞前車, 只好送裁判所了.
許哲豪 wrote:
事發經過:     ...(恕刪)昨天晚上大約7點15分左右,A車準備從社子前往碧潭方向,在快到達華中橋下廣場約200公尺處,A車放慢速度喝了口水,B車超過A車,騎到了A車的左前方,雙方車速差不多,但在快到達華中橋下廣場約10公尺處,B車突然向右切準備在華中橋廣場停車,A車瞬間來不及反應,撞到了B車右邊的後上叉,當下A車車主翻了出去,雙膝擦傷,B車車主沒事.



B 車超越 A 車後,在 A 車左前方,請問是多左多前,B 車能阻礙 A 車直線加速往前嗎?還是 B 車有部分阻擋了 A 車直線往前?

如果是前者,B 車有部分責任,A 車也有部分責任,個人認為 A 車責任較大。
如果是後者,這是 A 車的錯吧!沒有保持安全距離結案,A 車負全責,自己塗牛屎。

腳踏車道用一般馬路來看就是一邊一線的道路,即使 B 在 A 左前,仍是在同一條車道上,除非他已經跨到對向車道去了,所以釐清 B 在哪個位置才好判斷,不過我還是認為 A 責任較大!

intertional wrote:
這位大哥真的認知蠻特...(恕刪)

所以啦,腳踏車和汽機車不一樣,沒方向燈,也沒後視鏡,路也沒車道線,後車一定要有此認知,助人也助己。
ChaioPi wrote:
老兄,請看清楚樓主的...(恕刪)


B車超過A車,騎到了A車的左前方,雙方車速差不多,但在快到達華中橋下廣場約10公尺處,B車突然向右切準備在華中橋廣場停車


我看的還蠻清楚的阿~

有漏掉什麼嗎?

我知道你一定會說左前方也是同車道~

機器腳踏車、慢車是否可並行同車道??
=> 當然可以,所以是不是同車道根本不是問題,更何況河濱哪來的多車道?

接下來又有一些問題

河濱單車道單向會有幾個車道??
=> 依我記憶華中橋附近的單車道只有一個車道,而且大部分連中央分隔線都沒有

兩輛車可行駛於同車道時,直行還是轉彎車路權比較大??
=> 直行車,這是"原則"
有受傷,就去告過失傷害,之後再去求償,除非責任全在你身上,
否則還是有一定比例可以求償
看了樓主的描述, 個人解讀....

同車道行進中的車輛, 前方車輛欲右轉而減速
後方車輛反應不及, 而直接追撞, 造成後方車輛受損
後方車輛認為前車突然減速是造成車禍的主因
而要求前車分擔車輛維修費用的 1/2

不知道這樣的解讀, 是否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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