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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這樣的單車車禍,我的責任有多少!!!

rock67 wrote:
謝謝白馬提醒我有送判讀
我有點壯像座山所以我不動如山,對方是78歲老太太與我媽類似
所以很負責的處理沒想到好像有落差

送判讀,這個應該是指警察交通隊的事故判讀。
這個判讀,基本上法官會用。
但我強烈建議,若是真的走到上法院,
一定要送各地的交通事故鑑定委員會。
這個是第三方公正單位,最具公信力。

有個親戚也是這樣,他開車停紅綠燈,
綠燈一亮,他前面的車子走沒10公尺就倒地了。
但我親戚車才剛開動,嚇的急煞。
卻被機車騎士指稱是我親戚開車撞他,
可是汽車完全沒有碰撞痕跡.....
機車騎士以刑事帶民事提告,
在面對可能被判刑背前科的狀況下,
付出了一筆不曉得金額和解。

像樓主狀況,最怕被對方以刑事逼迫和解,
所以送鑑定的3個月就當緩衝,千萬別受到壓力就屈服。
車禍是這樣,該負責任一定要負。
不該是你的責任,也別背。
如果有傷而要求賠錢,請先去要求對方開立驗傷單,而驗傷單各醫院都有,請她去大醫院開比較保帳,也可以由你來告知去那家醫院開.最好是一起陪同她去醫院.

至於牙齒可以驗傷單中看出來是否為車禍中而損傷的.

要賠多少錢是要看收據不是她說多少就多少.

精神賠償是要經過法院來判的.

rock67 wrote:
各位大大好:由於我法...(恕刪)


反正一定肖連郎騎太快

這下看你怎麼賠我

不用跟他客氣

所有東西都跟他要回來
有錄到就不用怕,走法院你會贏,你有這個路權。
對方是78歲老太太------>光是看到這一句,加上好幾天後才反映,就會直接聯想到對方的家人在那想要狠撈一筆,擺明了就是想要軟土深掘!放心啦,跟她耗下去,這種貪得無饜的人最怕的就是"麻煩"與"花費",千萬不要收手......
依版主的資訊,再依小弟曾從事過車險理賠的經驗給點拙見:

和解大致上是談二大方向,一為肇事責任,二為損失認定。

一:肇事責任:
依版主的說明來看,版主在幹道上擁有絕對路權,即使版主有責任,也是肇事次因,行人要負比較大的責任,也就是肇事主因。

二:損失認定:

爭議點看來最大在牙齒的損失,這個部份可以依照當初就醫時醫生開的診斷書,以及警方處理的過程來認定。

版主應負責任X損失則是版主應該賠償的損失。

這個案件如果是我個人,我也不會和她談。依個人經驗,我會在談判桌上請對方列出她如何計算損失的?

希望以上淺見對版主有幫助,若有錯誤或不足之處,尚請各位大大見諒。
建葛格 wrote:
依版主的資訊,再依小...(恕刪)


感謝建葛格大大的說明我有點懂了
十分感謝您的寶貴意見,人真的要碰到了才懂怎麼處理....
還好這次的代價不高
我現在就是等肇事判定出來後再來討論後續該處理的方式
基本上我應該是不需要絕對責任的話,那我放心不少

他一直逼我要在年前和解...
一下說牙齒斷了
一下說要中藥調理花很多錢
只跟我要植牙費算是對我很好了





celien wrote:
對方是78歲老太太-...(恕刪)


我母親也是七十多所以將心比心,處理到好,他們當場的責備我也多是陪笑而過,不想說太多...
後面好像變成都是我的錯


isomg wrote:
如果有傷而要求賠錢,...(恕刪)


我們當初就是到台北馬偕,所以問題應該不大.當初急診醫生說就是擦傷無任何內傷等等
開個止痛藥及藥膏就可以回家了,他們回家我還付計程車費.....
不太清楚台灣法則

但有聽說,醫療時的付費,最好別要代傷者支付(可先付但說明要日後交還)
因為上堂時,有可能被指為因過失而自願付賬,接受責任。

當然,樓主好心,想用來當慰問金是支持的~ 要不要他還,是日後的事
看上文感覺對方來者不善(用精神賠償來要脅)還是小心行事好,免得人善被人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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