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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ker633 wrote:
試圖誘拐~在法律上有...(恕刪)

如果事實屬開版所言,我也會如此做
鬧上法院頂多是緩刑OR罰金罷了
老婆還是比較重要~
harker633 wrote:
試圖誘拐~在法律上有甚麼罪??
你在公開網路如此宣稱並公佈相片,你被告成立的機會比他大多了

第 240 條
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
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者,亦同。
意圖營利,或意圖使被誘人為猥褻之行為或性交,而犯前二項之罪者,處
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


以上,誘拐未遂犯是有罪的

crazysugizo wrote:
請各位小心此人在FB...(恕刪)


誘拐:
誘拐,意為引誘拐騙,指為了利益,以給予金錢、物品或是求取同情等各種技倆,以消除人之戒心,並進而將之拐騙離家,納入自己的控制
(維基百科)

從你貼的照片完全看不出有任何的誘拐意圖,你老婆作證也只是口說無憑

但你沒有任何憑據就擅自在網路散播對他人不利的言論及公布對方相片

光這一點......
做一下筆記...
好奇後續發展~~~~~~
我也標記一下

外來者 wrote:
如果事實屬開版所言,...(恕刪)


追縱標記一下+++1,當事人出來更刺激...

zakec3 wrote:
追縱標記一下+++1...(恕刪)


有蓋樓的淺力 話說照片都貼出來了 ....沒有鐵證 那還是繼續看發展!!
他是哪地方的人,證據提供太少了
我想太細節的樓主可能也不便明講

既然樓主提醒大家小心,那就信者則信,不信者就不信!


crazysugizo wrote:
...(恕刪)

路過~~看後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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