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不像汽機車有在地上寫車牌號碼的話要如何知道自己的車被拖走?領車時候除非能夠證明車主才可讓他領車的話要如何證明?執行起來可能有點困難,或是發行車牌才有可能這樣做,但是....政府收費噱頭一堆,車牌發下去之後會不會就開始徵收牌照稅.....
怨念聚合體 wrote:如20萬的公路車被人用125元冒領走,那政府打算怎麼賠(恕刪) 多慮了不要說20萬,單車上到2萬的就不可能讓車離開視線的政府這個政策我支持,我想起因是之前新聞報導大學附近違規亂停的學生單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