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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會不會管太多 ? 單車時速超過25公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300元至600元

TONY_H wrote:
這樣搞下去還得了 ?...(恕刪)


我今天夜騎就遇到了

一台騎競戰的?

他一直狂按我喇叭

說你那麼慢還不靠邊

我騎在外線了

然後喇叭狂按

PS:時速表跳30~40左右

若政府的交通警政等相關單位真的要以行政命令來限制單車速度,那我們也要爭取請政府拿出讓單車族心服的優惠政策來交換!

我能想到的是像日本一樣多設立高品質的自行車專用車道~

突然想到,難道現今北市機慢車(含河濱車道)道路養護品質越來越差,是政府另一種刻意拉低騎士行車速度,而又說不出口的"地下理由"嗎? 偏偏道路養護品質低落這才是導致危險的主因,肇因於車速過快的說法,請相關單位拿出統計數據來說理,不能用行政腦廢的片面理由來限制人民的權利!

為了怕行車速度快,乾脆道路養護品質做差一點,這是哪門歪理? 道路修得越平越好,騎士行車速度就容易過快,這才需要限速. 大家說說看...所有單車出事的案例,哪一些是道路平整好到不行的地點?

行政官僚們! 這裡不是你說了就算的極權國家好嗎?

這個政府腦袋是不是沒發育阿!~
同理可以說~

汽車開太快出車禍危險~所以全部汽車只能開40公里!

車禍就車貨麻...路沒鋪平就是沒鋪平~怎麼找人來出氣咧?
腦殘 才能當官阿 很抱歉 各位都不是腦殘的 所以當不了官 單車時速超過25公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300元至600元 精典腦殘作風 一點都不奇怪
逍遙酒中仙 wrote:
我想下面這則新聞可暫...(恕刪)


感謝大大釋疑,不過我懷疑有些人也不看完回文就是急著發言......


kf026326 wrote:
人家摩托汽車都嫌該速很慢了,條子竟然開超速罰單


您的心態我可以理解,我也常常抱怨路上烏龜太多...但是...還是不能否認小心駛得萬年船,慢點還是利多於弊.


Slash50 wrote:
看來要準備掛車牌繳牌照稅了...

該不會還要考鐵馬駕照唄!!??


掛車牌考駕照其實我不反對耶,但是繳牌照稅就......


philipchen01 wrote:
若政府的交通警政等相關單位真的要以行政命令來限制單車速度,那我們也要爭取請政府拿出讓單車族心服的優惠政策來交換!


我突然想到萬一今天路跑太快撞死人

是不是也要禁止路跑的速度呢??

之後會不會是
(以下為設計對白)
有鑑於穿著卡式踏板摔車民眾日增,為避免騎士摔車危及用路人安全
北市府研擬禁止民眾於市區使用卡式踏板,未來於市區行駛不得使用
卡式踏板(卡鞋),違者將處500~1000元罰鍰。

sonicswj wrote:
之後會不會是(以下為...(恕刪)


先立法戴安全帽啦


一堆不戴的


不裝車燈也可以抓阿
這些比超速還危險
來啊 罰啊

到時候可以爭取上快速道路的路權
檔位高一點或換個快樂表輕輕鬆鬆就超過25了吧? 但有些屁孩超喜歡在人行道衝來衝去,這就該管管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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