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的目的之一 就是怕腳架張開 影響或弄傷到其他逛商場的人
不好的管理員 直接說不行
好一點的 管理員 就一直站再你旁邊 要求你快點照快點離開
在香港 某商場 我就遇到 後者
很好奇 就問他為何要一直站在我旁邊
並告知,我會很快走的 請他可先行離開去忙他的事
可是管理員 說 他不行離開 因為他要站在這裡引導其他客人繞開我的腳架
雖然我腳架已經很告邊了 但他還是執意要站在那
當然 我也不能自討沒趣 快照 快收!
我想 腳踏車 上 公眾交通系統也是如此吧!!
雖然 腳踏車 也也買票上車 但如果不小心勾到或劃傷其他乘客
相關管理單位 也可能被掛上一個 管理不當 督導不周 的罪名吧! ?
iPhone 3Gs, 5DII,24-70 L,70-200 L F4IS,580EX,S18-200,
            k62000 wrote:
請問,那把折疊車打包...(恕刪)
只要完整包裝起來就可以
當然攜車袋比較好些
也有人是用防塵袋(像我的CARRY ME)
等於是罩著車而已
還有聽過用黑色垃圾袋的
不過想想這樣一點都不帥...
我是覺得有點鑽法律漏洞,只是站務人員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畢竟完整的攜車袋,有一定的厚度,和包覆性。
不只對自己也對別人是一種保障和禮貌。
不能解釋說不會有尖銳物、不會有泥沙流出,就站得住腳。
難保捷運、電車不會緊急煞車,不會因而某些事情受衝擊或受傷。
台北市是一個國際都市,腳踏車更是高度開發的都市更先進的產物。
如果沒有車友們沒有一定的水準,可能連外國人都會看笑話。
貪圖方便,不一定是真的方便。
當然不能自己一時的方便,就造成別人的不便。
以上是我自己的看法啦。我自己也騎車,也帶車搭過捷運。
雖然說有些措施造成自己的不便,但是還是覺得要照規矩。
免得大家對騎車的人產生壞印象。
影麻吉 Image - 攝影對我來說,只是想留住那份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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