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騎在忠孝東路路邊也莫名奇妙被摩托車從後面撞飛(河濱和市區真的比五指山霞喀羅或能高東段可怕一百萬倍),還好只是挫傷,加上對方很誠懇,我也就不想太計較,當著警察的面訓斥他一番就算了。態度決定一切,就算是演的也是種誠意,該告還是要告,算是給犯錯的人該有的教訓,免得他將來犯下會害死別人的錯你的背脊容易受傷的話,建議去買Evoc的背包,它有降低衝擊傷害的護背設計,外型也比較不像重機護甲那麼突兀
樓主,肇逃就是肇逃,不管他有什麼理由、風太大吹偏車向、有人逼車、外星人電波入侵……撞了人就是該停下來,跑了不對。是他撞你的,就該是他賠償你,剩下的跟你無關。他什麼理由都沒意義。之前上班也是被撞,當場報案,對方說一定會賠,有保險;還到警局備案簽和解書。結果也是不接電話、裝不在家,他老爸還說:「我兒子上班很累你一直打電話來…吧啦吧啦……」撕破臉,直接告訴他要去提告,告他過失傷害。馬上就賠錢,有的人就是很╳。理直;氣和,立場堅定。別有息事寧人,退一步海闊天空的想法。退一步的是你,海闊天空的是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