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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踏車失竊找回 一堆刮傷


遊俠觀天下 wrote:
對方家長講這話? 是...(恕刪)


謝謝各位的關心^^"

剛剛說的和解 是在警察局那邊 作筆錄的時候一起談的
我現在一點也不想跟他談了...真的

既然他覺得無所謂
那也OK
到時候看看囉





....

不過很慘的是..這紀錄似乎不會留很久...少年事件..
不知道這部份對不對
caz0345 wrote:
如題我有一台牛角的腳...(恕刪)

別慌,
因為您有報警,
我記得我的國中時期有一位同學也因為偷車被送少年法庭,
我''記得''(我也不確定)不滿18歲的青少年,
滿18歲的那天案底會被註銷,所以如果家長是這樣的態度,
學生又沒有悔過,那就告到底吧....
能告多少告多少,能說出這樣的話3成也不是甚麼好的家庭教育,
既然家庭教育不好已經害了這個孩子,
那就讓法庭來教育這個孩子,
我和這位國中同學同學會還有見面,
感覺得出來她改變了很多,
如果學生還沒18歲,家長又是這種態度,請''給他''一個機會讓法庭來教育他!

caz0345 wrote:
如題我有一台牛角的腳...(恕刪)


家長表示:我家小孩很乖
白目國中生+爛家長..
直接要他賠償等值的金額(約6千)--這非常合理
誰叫他偷竊..難道被偷的人還要看偷兒的臉色
而且我也不信白目國中生會悔改..

單車被偷走心情...誰人瞭..
火焰烈馬復仇者號...它說....我要幹掉其他的小徑車

夜前的月光 wrote:
別慌,因為您有報警,...(恕刪)


認同,讓法律教育這種小朋友,否則將來成為社會更大問題
對方如果是好咖,那要個賠償不是問題.
如果對方是個爛咖,要不成會不會有後遺症,這是你要自己想一想的.
不是為了息事寧人,而是為了自己及家人想一想,看情況適可而止才是聰明.
和解 是對方避免 因為須被判刑責 要找你談的

今天 對方是這樣的態度 就不需要有什麼好考慮的

就直接告 被判有罪後 再要求賠償即可
殺雞儆猴~~~~~~

已經不是錢的問題了
光看描述就一整個都懶

反正對方也沒有悔意
要是我才不會跟他們客氣
對方誠懇就算了~

千萬不要放過這樣的人~

告要賠償 500 倍~

要他們知道「錯了」怎麼寫,

不然用稿紙寫「我錯了」 十萬遍, 整整齊齊, 不可複寫, 一週寫完.


有爛咖的兒子, 有時父母應該也好不到哪?


caz0345 wrote:
如題我有一台牛角的腳...(恕刪)

小孩大人一個樣
失敗的家庭教育
別人的東西未經當事人許可
就是偷竊
這個家庭肯定是社會事件未爆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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