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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歲姪女自摔,對向自摔騎士說她過失傷害??(4/18更新)

難道騎車不看前方只盯著路旁的正妹而自摔也要告正妹過失傷害嗎?
法律在認定上多會判斷因果為依據,如果對方摔車是因為你們小朋友,則事件成立,但事件成立並不代表錯誤成立。這也是為何停車路邊,如造成別人車禍雖未碰撞仍有刑責。

小朋友的跌倒到他跌倒的距離,再依他車速反應時間分析,應該他自己疏失較為可能,但畢竟他是穩賺不賠的想法,所有保存証據非常重要。

一般腳踏車直接碰撞才比較有責任,非直接碰撞以腳踏車的速度都不會有意外,在認定上大都以自己不小心造成。

不然以後我們在老人家前面走路都要小心,因為不小心自己跌倒,萬一嚇到他氣喘發作怎樣那不就賠翻,社會就大亂了。

建議可去找免費法律扶助會詢問及尋求幫助看看,現在社會!呵!很耐人尋味!
難道不是因為他自摔
小朋友看到嚇到摔倒的
李組長說他看到的是這樣情形

這世風喔
tomokatsu wrote:
但也是當場庛責小孩,怎麼可以突然轉向。當事後回想一部份原因也是我騎太快了。..(恕刪)
對耶.....這是個可能的原因,
大人看到快速近身接近的車子會停住等他通過或閃向遠處,
但小孩肯定是快回到媽媽身邊阿.

那個大濫人感覺是出門找人肉ATM的.
台灣目前一股歪風,什麼都是別人的錯!
法官奇怪的判決也間接助長這種扭曲價值觀

反正有事沒事先告再說,
找得到人就告那個人!
找不到人就告國賠!
自己永遠是對的!

小女孩的媽媽有盡到道義責任!也很不錯了
有些家長根本不理會,態度還很強硬!
不管哪一方面,台灣社會越來越人心不古...
大家越來越冷默無情!
如果這事件就如同原PO文中所述
沒有加油添醋 那就等他去告吧
但是要記得把他的要求記錄下來
如果判決下來 對你有利 再倒告他一筆~~
哇咧,搭哩嘛好啊~
自己摔車也想凹到賠償喔
那是樓主善良
有的家長沒反過來說他嚇到小孩,害小孩跌倒就不錯了
真的是 瞎

precise wrote:
難道騎車不看前方只盯著路旁的正妹而自摔也要告正妹過失傷害嗎?



說得好!
重要的是不要縱容強詞奪理的,
最終傷害到8歲小童的心理。
黑心點~~~
現在就帶小朋友去看精神科醫生!
留有就醫紀錄~~~
到最後他沒告成你你可以反告他說你們家小朋友被他搞瘋了.
要個精神賠償

kc1968 wrote:
說得好!重要的是不要...(恕刪)


有沒有人要模擬一下另一方上 01 來取暖會怎麼說這件事?

我還滿好奇的。對小孩子嚇到他的事要怎麼在01裏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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