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濱散步運動的人幾乎都是倆倆並排,聊天兼運動
窄一點的河濱道應該都會佔到一半以上的空間
有些甚至是家族型的,整個車道都會被占滿
我河濱夜騎速度大概在25-28K之間
一般車燈有效照明的距離(指的是可讓前方行人或車輛產生明顯的光影差別)
大概在5-10公尺而已
25K每秒的行進距離是6.94公尺
這就表示,當前方的行人從他腳下的光影意識到後方有車的時候
只剩下1-1.5秒可以做靠邊走的動作
對後方的車手來說,有些人反應快一點,覺得OK了
但是對我來說,時間不太夠,當前方行人不在1秒鐘前做讓出車道的動作時
我下意識的就會先做煞車,再慢慢的用時間換取空間,來超車
只是這樣子速度一降,再提升上來,體力無形的就會被消耗很多,行車得順暢度也會大打折扣
所以我去買了一個爆力型的槍燈,光束有效距離如果可以達到30公尺
我在30公尺之前,用光束在前方行人腳下左右閃個2下,讓他們知道後方有車
我就可以多2-3秒的時間,讓雙方提早應變,相對的超車的安全性也會提升很多
只是這種槍燈如果裝在把手上,有效距離又要打到30公尺
就算燈罩做得再好,還是很容易打到對向的來車
我曾經也被對向來車的強光打過眼睛,很不舒服
所以我也很怕我的車燈會打到對面的人
這隻燈調整了好久,最後決定裝在前輪軸上,再加上一倍長的燈罩
儘量在距離跟強光之間取得一個平衡
這是我的前車燈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