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平常習慣叫自己當好人可是遇到這種不顧別人死活的也許我就會暫時選擇當個壞人吧?平常跟老婆出去(走路或騎車時)常因為路小.交通亂.人車亂竄所以我都一直提醒她靠邊一點但偏偏路邊的車常常會像這樣突然開門讓她因害怕而選擇靠近車流所以像這樣用另一種暴力(我不知道該取名為什麼暴力.像言語也可以是暴力的一種)來對別人的人如果哪天自己必須面對暴力我會覺得是剛好而已*漫不經心.沒注意.不小心.沒看到...等等.並不能當作無過失的理由.也沒辦法讓發生的事還原
但我覺得樓主並沒有錯除非看到刑事犯罪吧否則這種尚在民事階段的事情最好還是旁觀比較好尤其這大抵上還不關他的事 (互毆的部分)上去多管閒事要是被揍、甚至被告那多划不來 (有些人很喜歡告傷害,摸他一下你就慘...)
Wesley Hsu wrote:這種狀況都是機車或單...(恕刪) 這就是台灣..奉公守法的人很多,腦袋有洞的汽車駕駛以一樣...門亂開..反正死的可能也不是她!每次騎車遇到這種人其實心裡都一陣圈圈xx最後只要人沒事..鼻子摸摸就能走了!不過看到別人惡言相向或有行車糾紛的時候,還是建議您先打110在進7-11畢竟2方都氣頭上,打起來很恐怖的!默默的為自己積一份陰德!這樣不也很好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