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ken wrote:
自行為腳踏車改裝電動...(恕刪)
FORSEN是台灣第一家專業生產自行車改電動套件廠商,我們曾經試著向交通部申請,但目前並沒有自行改電動套件這種項目可以申請,目前能申請的只有電動成車,所以我們只好把自行車改電動套件裝到一輛小折上送測,現已取得交通部審驗合格。
有腳踏板的電動車屬於電動輔助自行車,時速不得超過25公里,超過25公里的電動車屬於輕型機車,需要輕型機車駕照,而電動輔助自行車因為不能超過時速25公里,所以不需要駕照,我們的套件就屬於電動輔助自行車範圍,既然連駕照都不需要,所以裝上自行車就沒有違法問題,頂多算違規(違法有刑責,違規是罰款),據我們了解自行車並沒有違規改裝處罰條例,到目前為止自行車改電動車已經成為一種產業,將來一定會出現相對的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