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老百姓們要有安全的自行車道..除了要練有一身強健的身體和不弱的格鬥技巧之外..最好再和親朋好友結伴成行..當然..運氣佔了大部份..所以每次出門前..最好燒香一次..求祖先能保佑..保佑這次出門能平安回家..
怨念聚合體 wrote:有警察固定巡邏也不錯...(恕刪) 他們的行為應該可以引用結夥搶劫罪(重罪,最高可判處死刑)處理,因為他們一時的快樂,造成別人的一輩子抹不去的痛苦,,有人常用寬恕為理由,但是刀不是割在自已身上,輕判只會助長氣燄,看看最近挪威事件!
社會上壞人真的太多了...在河濱被搶被打傷, 開車被攔車嗆聲...我們社會又沒有蜘蛛人, 蝙蝠俠, 超人...我每次看到新聞都想到, 如果發生在自己身上, 是不是有勇氣殺了這些人...大家拿命換...我也在想, 會不會有一個人因為自衛殺了人, 反而被判刑...導致民怨四氣, 警察政府保護不了我們, 我們自立自強, 私刑在台灣蔓延開來, 可能河濱公園死了一個人, 地上用他的血寫四個大字"我是小偷" 之類的...或是有人被掛在新生南路天橋上, 他身被被刀刻"我是搶匪"...有人跟我有一樣的想法嗎?!我想, 除了我受到很大很大的刺激我才做得出這種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