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那種有裝笛子的塑膠娃娃可不可以
就是捏下去會啾啾叫的那種,我好喜歡那東西

峰玲 wrote:
我覺得這樣做是非常的好,只是希望台北市政府不要3分鐘熱度而且要確實的執行。
我想應該單車族都會讚成吧。
我來草擬一個單車法好了。
(1)單車定義為所有利用人力驅動之交通運輸工具(含嬰兒車,推車等類似工具)。
(2)單車歸監理站管轄並賦予牌照,並且必須具備車架統一編號、碼表、前後燈、後照鏡、警示鈴等安全配備。
(3)單車騎士年滿6歲才得依法考取童車執照、12歲才得依法考取普通單車執照、18歲才得依法考取進階執照。
(4)單車車主每年必須繳交單車道使用費、及單車牌照費、單車強制險,費率由主管機關核定。
(5)所有單車騎士都必須佩帶完整人身配件(含車衣、車褲、安全帽、護膝護肘)。
(6)童車執照不得上普通道路,普通單車執照不得進行Off Road及速限35KM/h。
(7)普通單車不得改車、特殊用途(競速、Off Road)車輛必須劾報主管機關才可申請改車。
(8)每年一次單車定檢,含車主健康狀況、車況檢查,不合格立即吊銷牌照駕照。
(9)其餘交通法條比照機車。含路邊停車收費、闖紅綠燈、酒駕、違規停車...等。
那麼多人喜歡搬出法律來強迫他人接受自己的觀點。我倒是滿樂意類似的單車法實現。
媽的!我打死不戴安全帽。平均二十公里的時速<規定>要戴安全帽。
你走路出門怎麼不也帶一頂???????
你不覺得在規範單車安全帽之前,
有太多的事情要規範嗎?
2007年十大死因
1.惡性腫瘤癌症 28.9﹪
2.心臟疾病 9.3﹪
3.腦血管疾病 9.2﹪
4.糖尿病 7.3﹪
5.事故傷害 5.1﹪
6.肺炎 4.2﹪
7.慢性肝病及肝硬化 3.7﹪
8.腎炎與腎徵候群與腎性病變 3.7﹪
9.自殺 2.8﹪
10.高血壓 1.4﹪
大概有10項有8項和飲食生活習慣有關,單車意外又佔第五項中超級小的項目。
為了節省社會資源,以下建議你鐵定贊成的吧!
1.全面禁菸禁酒禁檳榔(癌症 心臟 腦血管 肺炎 肝病 高血壓)
2.全面禁止鹹酥雞等油炸物(癌症 心臟 腦血管 肝病 高血壓),改用清蒸,水煮的料理。
3.全面禁止私人用汽機車(事故傷害 肺炎),私人用途全面改成單車(當然要全副武裝)。
4.實行宵禁,晚上10點到凌晨6點全面停止供電(禁止熬夜)
還有太多節省社會成本的方法,我是很懶的列舉,(這種日子你過得下去?)
而且效果一定比強制戴單車安全帽高,大的不省,省這小到快要看不見的社會成本。
我也很哀怨,我的健保費都被抽菸喝酒的人花光光了,怎麼不先禁這種東西。
我只想悠閒騎單車不戴帽,就要被你冠上浪費社會成本的大帽子。到底誰在硬扯牽拖。
就說你們信仰的是安全帽,並不是安全(珍惜生命,珍惜家人)這件事。那麼愛你的家人,先把你日常生活的壞習慣改掉(戴安全帽是愛家人,那抽菸喝酒熬夜呢)。
嘴巴上講的義正嚴詞,行為上完全不是嘴巴講的那回事。
就這件意外來說,那些主張安全帽可以省下社會資源的車友不就自打嘴巴!
如果他是像我們這種不戴帽的車友,不就可以直接送殯儀館。
省下一大堆的醫療資源,大家的健保費。省下的資源可以留給其他更需要,有機會救活的人。
說起來戴安全帽才是真正的浪費社會資源。
老實說,那些敵視(想輕鬆悠閒騎車的車友)的專業級單車客,
我的心裡都在OS:
你們老愛挑戰超級困難的路線,300K,單日山路破百,
每個都當自己是受過訓練的環法車手,成績當然遠遠比不上,練的路段比職業車手更艱難。
沒有支援車,隨行沒有醫務人員,說你們多重視安全。
我的真心話是騙誰阿!
如果安全帽是標準配備的話,
那單日破百,騎山路是不是要向地方政府提出申請,
要自備支援車,要隨車醫生,在任何意外發生時,才會有最迅速的安全保障。
沒有以上條件的話,是不是該禁止單日破百,雙北,中橫南橫的路線。
你們這些人用安全的理由來說服我們(這些輕鬆騎,只想吹吹微風的車友)戴安全帽。
還真是一點說服力都沒有。
這個討論串,沒有人鼓吹不可以戴安全帽。沒人反對你們戴安全帽。
想要的只是自由的權利!戴不戴不干你們的事!如此而已。
不發聲的話,你們只會覺得世界上只有一種戴安全帽的聲音。
就有人公開發文,想凝聚共識,強迫我們戴安全帽(那些立法文)。
你們真的管太多了。我才會說你們是安全帽的信徒,不是信仰安全的人。
守著一條成見當教條。
不想看到家人哭泣的臉,就別出門騎單車吧!就算戴安全帽,還是有機會晚七天回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