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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的單車族要注意了 除了要戴安全帽 單車強制加裝前後車燈車鈴 違者罰180元

車鈴喔
不知道那種有裝笛子的塑膠娃娃可不可以
就是捏下去會啾啾叫的那種,我好喜歡那東西
之前有人貼自行車騎上人行道撞到路人的新聞。
看到一堆人只是在說好不好看可不可以看的問題。

那我們用路人要怎麼閃避從後方來,無引擎聲的自行車,你覺得呢,愛漂亮的車友


我去日本時或是其他國家,看多自行車都有裝上車鈴,只是我不是當地人,不知道當地是否也有這類的規定。


ZY wrote:
加強裝前後燈是很贊成...(恕刪)


哀... 還正義魔人...
這樣的做法錯了嗎..

想要一部時光機 wrote:
別擔心啦~現在騎自行...(恕刪)


其他三項都很有道理...
只是...這樣我媽要去菜市場買菜~
淑女車也要一樣嗎?

至於...裝鈴鐺...
公路車要裝哪...



又是那個大官的親戚又或者那個議員家在開
安全帽工廠?
反正單車現在也只剩下少數人在騎,
搞到最後單車族可能也沒了吧。
分享一下在澳洲的時候....

騎腳踏車不論大人小孩,一律要戴安全帽以及護膝...

至於是不是要裝車鈴還是尾燈的,我就不是很清楚了...

但是安全帽以及護膝的規定,在當地至少已經規定二十年以上了..

我球友的老婆,就是騎腳踏車摔倒,沒戴安全帽....整個頭撞到路邊的水泥塊,

送醫急救什麼腦壓怎樣昏迷指數怎樣,又理掉頭髮開頭蓋骨怎樣減低腦壓的...

拖了一陣子結果還是往生了.....

雖然,不見得戴了安全帽就一定會沒事...

但是,有總比沒有好...

老實說管他政府官員怎樣規定這規定那...

自己對自己的安全多加關心會是最重要...
滿好奇的
不裝車鈴的人
遇到前面有人或是腳踏車
你要超過去難道都是大喊借過嗎
如果沒喊這時對方突然偏離位置
你沒閃過或是你為了閃
撞到人或是撞到路旁
要怪誰
哪在人行道不就更危險
前一陣子,騎車經環河道路要往三峽...
途中看到了一起死亡車禍...
肇事的經過後來看報才知道~
原來當天下雨視線已經不好,有個人騎腳踏車違規上環河道路,
被後面騎機車的撞上,兩人雙雙到臥在地,
腳踏車離快車道較近...
此時後面聯結車來不急煞車撞上去...
結果又造成機車騎士二次撞傷...
至於...騎腳踏車的人是被輾過...到院前已無生命跡象...

我想不是腳踏車該騎的路還是要尊重法規一下~~~
另外據報紙報導,該腳踏車完全沒有反光設備,
也就是不下雨從後面都看不太到了,
何況下雨...

所以強制裝前後燈我是舉雙手贊成的!!
至於車鈴強不強制我倒站中立...
因為有時候車鈴是可以用來"提醒"行人&野狗的~~~
公路車要裝哪?

用嘴巴咬著好了~~~
峰玲 wrote:
我覺得這樣做是非常的好,只是希望台北市政府不要3分鐘熱度而且要確實的執行。
我想應該單車族都會讚成吧。

你想太多了,很多人反對這件事。
接下來準備考單車駕照、繳單車牌照稅和單車強制險。


下面的都是我之前發過的舊文章,這是我個人觀點。
用到法律強制這件事,我是很有意見的。
雖然我並不反對這些安全配備。

當時為了打嘴砲,口氣用的比較激烈。
但是,看樣子<單車法>已經快要實現了。


我來草擬一個單車法好了。

(1)單車定義為所有利用人力驅動之交通運輸工具(含嬰兒車,推車等類似工具)。
(2)單車歸監理站管轄並賦予牌照,並且必須具備車架統一編號、碼表、前後燈、後照鏡、警示鈴等安全配備。
(3)單車騎士年滿6歲才得依法考取童車執照、12歲才得依法考取普通單車執照、18歲才得依法考取進階執照。
(4)單車車主每年必須繳交單車道使用費、及單車牌照費、單車強制險,費率由主管機關核定。
(5)所有單車騎士都必須佩帶完整人身配件(含車衣、車褲、安全帽、護膝護肘)。
(6)童車執照不得上普通道路,普通單車執照不得進行Off Road及速限35KM/h。
(7)普通單車不得改車、特殊用途(競速、Off Road)車輛必須劾報主管機關才可申請改車。
(8)每年一次單車定檢,含車主健康狀況、車況檢查,不合格立即吊銷牌照駕照。
(9)其餘交通法條比照機車。含路邊停車收費、闖紅綠燈、酒駕、違規停車...等。


那麼多人喜歡搬出法律來強迫他人接受自己的觀點。我倒是滿樂意類似的單車法實現。
媽的!我打死不戴安全帽。平均二十公里的時速<規定>要戴安全帽。
你走路出門怎麼不也帶一頂???????




你不覺得在規範單車安全帽之前,
有太多的事情要規範嗎?

2007年十大死因
1.惡性腫瘤癌症 28.9﹪
2.心臟疾病 9.3﹪
3.腦血管疾病 9.2﹪
4.糖尿病 7.3﹪
5.事故傷害 5.1﹪
6.肺炎 4.2﹪
7.慢性肝病及肝硬化 3.7﹪
8.腎炎與腎徵候群與腎性病變 3.7﹪
9.自殺 2.8﹪
10.高血壓 1.4﹪

大概有10項有8項和飲食生活習慣有關,單車意外又佔第五項中超級小的項目。
為了節省社會資源,以下建議你鐵定贊成的吧!
1.全面禁菸禁酒禁檳榔(癌症 心臟 腦血管 肺炎 肝病 高血壓)
2.全面禁止鹹酥雞等油炸物(癌症 心臟 腦血管 肝病 高血壓),改用清蒸,水煮的料理。
3.全面禁止私人用汽機車(事故傷害 肺炎),私人用途全面改成單車(當然要全副武裝)。
4.實行宵禁,晚上10點到凌晨6點全面停止供電(禁止熬夜)

還有太多節省社會成本的方法,我是很懶的列舉,(這種日子你過得下去?)
而且效果一定比強制戴單車安全帽高,大的不省,省這小到快要看不見的社會成本。

我也很哀怨,我的健保費都被抽菸喝酒的人花光光了,怎麼不先禁這種東西。
我只想悠閒騎單車不戴帽,就要被你冠上浪費社會成本的大帽子。到底誰在硬扯牽拖。

就說你們信仰的是安全帽,並不是安全(珍惜生命,珍惜家人)這件事。那麼愛你的家人,先把你日常生活的壞習慣改掉(戴安全帽是愛家人,那抽菸喝酒熬夜呢)。
嘴巴上講的義正嚴詞,行為上完全不是嘴巴講的那回事。







就這件意外來說,那些主張安全帽可以省下社會資源的車友不就自打嘴巴!
如果他是像我們這種不戴帽的車友,不就可以直接送殯儀館。
省下一大堆的醫療資源,大家的健保費。省下的資源可以留給其他更需要,有機會救活的人。
說起來戴安全帽才是真正的浪費社會資源。

老實說,那些敵視(想輕鬆悠閒騎車的車友)的專業級單車客,
我的心裡都在OS:
你們老愛挑戰超級困難的路線,300K,單日山路破百,
每個都當自己是受過訓練的環法車手,成績當然遠遠比不上,練的路段比職業車手更艱難。
沒有支援車,隨行沒有醫務人員,說你們多重視安全。
我的真心話是騙誰阿!

如果安全帽是標準配備的話,
那單日破百,騎山路是不是要向地方政府提出申請,
要自備支援車,要隨車醫生,在任何意外發生時,才會有最迅速的安全保障。
沒有以上條件的話,是不是該禁止單日破百,雙北,中橫南橫的路線。


你們這些人用安全的理由來說服我們(這些輕鬆騎,只想吹吹微風的車友)戴安全帽。
還真是一點說服力都沒有。


這個討論串,沒有人鼓吹不可以戴安全帽。沒人反對你們戴安全帽。
想要的只是自由的權利!戴不戴不干你們的事!如此而已。
不發聲的話,你們只會覺得世界上只有一種戴安全帽的聲音。
就有人公開發文,想凝聚共識,強迫我們戴安全帽(那些立法文)。

你們真的管太多了。我才會說你們是安全帽的信徒,不是信仰安全的人。
守著一條成見當教條。


不想看到家人哭泣的臉,就別出門騎單車吧!就算戴安全帽,還是有機會晚七天回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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