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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單車的交通規則

安全帽的作用避免直接碰撞,並非戴了安全帽就無敵

如果保證不會夜騎就無須前後燈,無法確定就買個前後燈,至於交通規則比照機車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24 條
慢車行駛,應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並服從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
慢車應在劃設之慢車道上靠右順序行駛,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應靠右側路邊行駛。但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對行駛地區、路線或時間有特別規定者,應依其規定。
慢車不得侵入快車道或人行道行駛,並不得在禁止穿越地段穿越道路。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25 條
慢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或轉彎,應依標誌、標線或號誌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標線或號誌者,應依下列規定行駛:
.............
四、右轉彎時,應靠右側路邊右轉。但行駛於二車道以上之單行道左側車道或左側慢車道者,應採兩段方式右轉
五、左轉彎時,應繞越道路中心處左轉進入規定行駛車道內行進。但行駛於同向二車道以上之單行道右側車道或右側慢車道者,應依兩段方式進行左轉
六、在設有交通島劃分行車方向或快慢車道之道路行駛,不得左轉
七、應讓行人優先通行。
胡言亂語 僅供參考
基本上我是比照機車的規則..

而且會比騎機車的時候更遵守規則..

因為單車起步慢..速度慢..在大部份車都比你快的情況下..小心點好..
08882 wrote:
基本上我是比照機車的規則..

而且會比騎機車的時候更遵守規則..

法規上,機車等於汽車,腳踏車等於慢車,比照機車你就完全違法了!!

舉例來說,機車可以進入快車道,並在車道中間行駛,但腳踏車進入快車道就違法了,因為腳踏車只能在慢車道上靠邊行駛
胡言亂語 僅供參考
在馬路上視同機車遵守號誌交通規則,在人行共同道上禮讓行人優先。

車前後至少要有反光裝置,夜間最好備上燈光。

vmax-0083- wrote:
撞到頭通常很難靠安全帽存活.......(恕刪)


想必這位大大沒有經歷過吧
那請不要誤導別人。


YK5543 wrote:
個人是比較同意2F同...(恕刪)


是阿是阿,等到你哪天車禍撞到頭你就知道它提供多少保護~
但願你還能回01板上回覆,Good Luck
sendoffy wrote:
機車可以進入快車道,並在車道中間行駛,


印象中只有重型機車(紅牌)才可以這樣做吧,
普通機車還是只能行駛於機慢車道上。
"WOW. Such a crappy built frame costs $300? I think you are hijacked."
看不出2F的哪裡誤導了.

如果只是因為彼此看法觀點不同,就指對方為誤導,這才真是誤導.

否定他人,不如表達自己.

誰說的有理,看的人心中自有論定.
jimyboy wrote:
看不出2F的哪裡誤導...(恕刪)


vmax-0083- wrote:
撞到頭通常很難靠安全帽存活.......(恕刪)


這句不是誤導是什麼?


我想表達的是,安全帽絕對是要第一個買的人身部品 ..
ShadowILin wrote:
印象中只有重型機車(紅牌)才可以這樣做吧,
普通機車還是只能行駛於機慢車道上。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99 條
機器腳踏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規定行駛: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
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 ;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99-1 條
汽缸總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應比照小型汽車適用其行駛規定。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特別管制者,應依其指
示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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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上,機車不是慢車,是汽車,本來就是可以行駛快車道。只有屬於慢車的腳踏車不能行駛快車道!!
胡言亂語 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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