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盤男 wrote:見多不怪~ 說真的 ...(恕刪) 不能認同您的說法河濱是大家騎車的地方不是一路狂飆的路線今天河濱的定位就是休閒用的如果是要一路狂飆擋到路就罵人那是您該去職業賽道不是在河濱腳踏車道或是請重機警察幫您開道不然會響引你的成績您的調節關渡宮那邊的路線常有公路車狂飆逆向超車對向都有車過來了還硬擠騎快就比較了不起嗎??大家都是來騎車前面慢了就當休息一下請多設身處地幫他人想一下通當慢下來跟在他後面大多數的還是會請小孩靠邊先讓人過河濱車道很多不是專用的大多是行人優先國外的自行車道很多都在人行道上分出來的也許水準有差所以台北市只有在大安森林公園有這樣的設計
johnnycyc wrote:看完之後只想問一句!...(恕刪) 看完文字還是看完現場?眼角看到草叢裡黑影向我飛奔而來本人已經在煞車衝到我正前方我已經快停止碰到狗我嘗試救回重心結果還是倒車整車除磨損擦傷外沒有輪組車架變形有快嗎?若不負責的父母放任小孩在車道狂奔只能一切就看天意ps我是中年休閒減肥組,平日75公里含休息早上十點出發1800回家應該不算快吧,意外的話,就算走路都有可能發生的,我覺得是不必同理可證
台灣人普遍沒有規矩,太自由的後果騎單車,是不是需要考個駕照呢?我不是說反話,而是真心這樣想,政府應該教育人民,從腳踏車就有很多可以教騎在馬路上要靠哪邊?如果要左右轉是否要打手勢?在河濱騎車限速多少?大人帶小孩騎車前後順序為何?可否並排或許有人會覺得這樣是不是管太多,但是我覺得有關於人身安全,就必須要管這麼多,自由是建立在有秩序的基礎上
大家都想說,有做什麼什麼的自由,但是很少人會想說做這些事會不會給別人帶來困擾就算是要跳樓自殺也是個人的自由,但是會造成親友痛苦、樓下路人傷害、處理後事的人的困擾,所以考慮之後就是不應該跳樓或說回來,規劃自行車道根本不是正常的,公園就是公園,幹嘛給人騎車?要騎車就要在馬路上,把馬路分出自行車道才是正軌至於路邊停車的,應該通通取消,通通拖吊,日本就幾乎沒有路邊停車的現象嫌停車不方便就騎單車或搭大眾運輸沒有大眾運輸呢?那是近代六十年政權的錯~歸根究柢...他們只想到辦綠卡逃亡,留下的爛攤子有夠難解
RVP100F wrote:規劃自行車道根本不是正常的,公園就是公園,幹嘛給人騎車?...(恕刪) 因為原本是規劃給人休閒用(包含休閒"慢"騎)但卻因為沒明文寫清楚,讓許多神人誤以為是規劃來練腳力,或練腳力時路過之用。與其怪狗、怪人、怪車道、怪法規~不如改一下自己騎車的習慣,和多了解一下自己騎車的能力。不然到哪騎,什麼時候騎都會出意外.至於河濱車禍叫警察,不見得摔的人一定有利,只要証明可避免而未避免就好了。 (例如速度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