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設施應該要考慮到安全性的問題,就算您摸黑騎車也不應該撞到東西,不然山上、海邊路上幹嘛要路燈?反正大家都有頭燈,出事算自己的就好....政府沒有責任?
我的建議是:通知權責單位,請加強照明或是反光標示,或是乾脆拆掉。雖然這樣的護欄設計,一整個就是白痴,但是台灣的公共建設水準一直以來都是如此,也沒什麼好抱怨的。就拿阻擋其他車輛進入單車專用道的路障來說,多白痴的設計都有,完全就是沒騎過車的人的設計。更不用說夜間,這些路障很多都沒反光標示,根本是拿車友安全開玩笑。其實不知道有多少人也是受到這條欄杆的問題而受過傷,只是或許您是第一個PO上來的人。
有問題就提出來,我們來督促政府改進,大家都不希望別人也這樣受傷吧?這不是取暖不取暖的問題,感謝您的犧牲....趁著選舉季節到來,公共建設修正速度比較快,民意代表都缺話題開記者會,趕快通知相關單位來改正吧。
unbeata wrote:
有裝前後燈只是拍照是...(恕刪)
我並沒有其他的意思
而是
http://attach.mobile01.com/attach/201005/mobile01-fd285399305de0c58a60b5a0a9bd971e.jpg
這張圖~很明顯的就沒裝前後燈
您當然會路況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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