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那人客真的太白木 ﹝衣服白.襪子白..眼睛也是白的﹞第二.店家也不見得完全沒責任客人送修的車..或寄放的車或..或準備交車的車應該妥善保管在另一個倉庫或是用紅布條圍起來並標示類似"請勿碰觸"的告示牌以民法的觀點來說老闆是受有報酬的"善良管理人"有妥善保管客人車車的責任雖然白木客人過失重大..要賠比較多但老闆也"與有過失"是要負連帶賠償責任只是比例上賠比較少而已以上個人觀點..有錯誤請指正
我是笑到肚子痛~~~笑死我了!老師講的你都不聽(丟筆)真的--------------------------------------------就是有這樣的人!這樣比起來-彈車架的還算是好的客人!歡迎大家到處亂彈--至少不可能比這台車更"衰"了
dingbikecycle wrote:所以,如果客人因為車架上的刮傷需要小弟負責更新,那就需要這位大師來替小弟負責了 我比較想討論的是.....請問店家是主動告知客人車架有受傷?還是要等客人自己發現?希望得到的是店家有良心的作法!
首先要告訴板主二句話:在現代忍耐不再是美德,忍耐只會讓壞人為所欲為.之前就遇到一個白目太太,不會開車卻還要開.倒車又不看後方,把我的通勤車(R1000)撞倒.本來她道個歉我也就算了,反正那台被偷我還高興找到理由換車.可是她卻下來怪我亂停車,不太想跟這種人多浪費口水,我是直接報警.後來是要我提出合解條件才能合解,我當然是獅子大開口開價25K.1,成本0,那台車我是修都不想修,所以不花成本.2,精神損失10張,我被她一兇我會心身畏俱.3,時間損失15張,因為她我不能去練車卻要陪她.本來她是不想賠,我就耍無懶告訴她想在浪費我時間在加10張.後來是她丈夫求情才開成20張.板主,要給這種人好看.
回應ALLEN大大,因那位澳洲大師借題離開時,我還在門口為另一位車友服務,所以並不知屋內單車已被澳洲大師的無影腳震倒,我是等澳洲大師回來牽他自己的單車時才問那位大師,(請問剛才您有震倒我的單車嗎?)剛開始還說沒有,等我調閱監視錄影帶時,他才又跟我說車子又沒怎麼樣,不過當下我檢查後有很明顯的一道刮痕,所以當下我才會跟澳洲大師說,如果客人要求更新或其他要求,那些多餘損失都需要澳洲大師負責,他才問我說(你會不會作生意阿!)您覺得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