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一開始規定就有問題,只要是非人力動力及醫療或輔助殘障人士之設備,都應該掛牌才可上路,而掛牌的分類因該是以速度來區分,而不是以馬力來區分,想要擁有更高的速度就要花更多牌照稅的錢,因為馬力大並不代表速度就一定很快,就如同一馬力引擎的機車和一馬力馬達的電動機車,誰得速度快?人們感受到是速度的威脅,而不是馬力的威脅,比如說綠牌的速度區間0~70km/h、白牌的速度區間0~90km/h、黃牌的速度區間0~110km/h、紅牌的速度區間0~130km/h,如果掛綠牌速度跑到75km/h,警察就可以開單,一般道路也不用規定速度,警察只要以牌色取締就可以了,牌照稅可以倍數科稅,比如說,綠牌500元、白牌1000元、黃牌2000元、紅牌4000元,這也是不錯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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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電動自行車"和"機器腳踏車"有何不同? 那電動機車是不是要稱"電動機器腳踏車"? 一整個蠢到爆炸.
共產黨就看得很清楚, 反正是熱烈擁抱資本主義, 管你摩托車還電動自行車, 只要是兩輪有動力都一樣, 通通一起禁. 這也因為自行車不說自己是腳踏車, 聽到腳踏車還呸的一聲, 可見很多自行車已經背棄自己的血統, 被禁也是理所當然, 就跟共產黨擁抱資本主義一樣, 這又另人想到一個故事.
周恩來訪蘇時, 赫魯雪夫挑釁說, 我是工人出身, 你是地主出身, 周恩來回答說, 我們的確出身不同, 但相同的是, 我們都背叛了自己的出身.
劉金標三步五時痛罵機器"腳踏車", 自己卻在生產電動"自行車". 每次騎車還要大巴士跟在後面, 多麼諷刺又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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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自行車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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