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衡 wrote:單車界的恥辱 出發點的錯誤 只有保護懂法律的人...(恕刪) 我倒是覺得...你標題用太重了,反言而之如果當你花了很多心血發明東西,再花錢去註冊專利.法律還不能保障你,不知你還做何感想.單車界的恥辱.不知你是罵那些貪小便宜卻購買明知侵犯智慧財產權東西的車友.(不知者不罪)還是罵那些明知侵犯智慧財產權卻光明正大販賣商品的車店老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