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電車是我的上下班交通工具,我騎的是舊版的,只有四段變速,不過在臺南市也夠用了...我上下班單趟路程約十公里,用助踩的模式,一天來回只要充一次電就行了。比起騎機車,我覺得電動車的好處就是上下班還能有一點運動的機會...而且也不會像是腳踏車那麼累!
四年前買一台GIANT電動車給尊貴的丈母娘使用,期間換過電池一次。丈母娘每天載孫兒(50kg)上、下學,至今而讚不絕口。因為她沒有駕照,所以只能騎電動車。但是現在偉大的政府說"電動車也要考駕照了"。關於防盜問題,交車當時老闆送了一組前叉鎖,類似打檔機車用的,不用時直叉在前叉旁,使用時橫過前叉,叉入卡座,就OK了。為防萬一,可加買一條比較好的鎖來鎖住後輪,我覺的這樣應該夠了。因為電動車比較重,市面流通性小,竊賊比較不喜歡,應該可以安心一點。
wyser wrote:但是現在偉大的政府說"電動車也要考駕照了"。...(恕刪) 要考駕照的電動車不是指電動腳踏車啦,是那種四輪,或是二輪但是沒有踏板的電動車...符合法規的電動自行車(能申請到補助就是符合法規),在法律上是屬於單車...
ka20051110 wrote:電池用差不多2個月不到,全部掛...(恕刪) 最近發現一個電池提早掛掉的原因: 充電器.今天換電池, 發現充電器(36V)充個不停, 一量電壓46V.雖然馬上拔掉, 但全新電池就這樣被摧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