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如lct1130a網友所言,自行車屬慢車,在法規上的路權應在車道,不該走人行道,除非人行道有立牌面允許自行車可騎乘(台北市有許多人行道是例外允許),而這人行道通常是淨寬要足夠才可以容許自行車騎(台北市是以2公尺淨寬以上才允許,不過現在也有檢討2公尺似乎不夠寬)
問題在跨河橋樑的人行道,早期在設計的時候都不滿2公尺,所以我相信福和橋是在法規上是不可以騎乘在人行道的,騎士應騎在機慢車道上(我不知目前是規劃為機車專用道或機慢車道),若是為"機車專用道",那似乎都沒有自行車騎乘的路權,建議可向台北縣政府反映這問題,我們也會一起與縣政府來研商.不過,騎在機慢車道上,我所知機車是很多且通常不會禮讓自行車的,這是國內與國外很不一樣的文化差異.
早期的都市計畫,在市區道路或橋樑幾乎沒有為自行車考量過,所以現在要找路權非常難,要多找出那1.5至2公尺的空間給自行車,都必須重新改造道路斷面,例如我們可以從車道寬重新檢討起(需不需要那麼寬?),然後才有機會拼湊出一條空間給自行車,或者就是直接減少一個汽車道,但這衝擊很大.
每次想到要如何跨橋樑,確實是很具挑戰的任務,我們會盡最大的努力來思考思考.
抱歉, 忘了說我在台北市政府服務.
謝阿鴻 wrote:
柱子網友你好承如lc...(恕刪)
感謝您的重視
誠如您所述 單車與機車 應該是以同車道而言 若是機車對單車的行為有切失當 也只是機車騎士個人之行為
我想訴願的地方最重要的是在~~~~~~~~~ ""行""的權利
""行""的權利在 人 單車 機車 汽車
然而~~汽車有其專用道 單車大多不會與其爭道 ( 有的也是其個人之行為 )
機車與單車與人 三者間的路權 應該都是擁有的 相 信 每個人都有騎機車 或是走人行道的時候
當然也不願意在走人行道時 遇到動能較大的單車或是機車與之同行 或是~~~對向而來 尤其是 當您年齡漸長 行動漸緩之時 將心比心 於心何忍
問題較大的在於 機車或許在停車時 會將機車騎上人行道 但是~~有規劃停車位的人行道 通常都比較大些 也就是還有些空間能讓行人行走
而~~單車於北市內有部份在人行道上 有部份在馬路上 常常騎一騎就不知道單車要往那騎 忽然間就沒看到自行車道了
於是~~往人行道 就變成與人爭道 往車道 就變成與機車爭道 也就變成~~也都對 也都錯
而~~這個也都對與也都錯就是所訴的重點
另::::從北市端要從福和橋下河濱的單車道 不騎逆向的人行道上去 還真的不知道要怎麼走 呵呵
這條還算好走 秀朗橋要下河濱的單車道 還真的不好上 而且~~一但上面有人行走 那條路還真的是人與單車都不方便
試問為何政府會通過設計驗收?
360度上下坡加賽車級迴轉彎
完全沒把機車跟腳踏車安全擺第一
至少政府應該先在台北重陽橋
先做一腳踏車引道接往自行車專用道
大嬸怎麼在轉彎處,來個360度彎道,控制不住摔傷了

圖2是中興橋
感覺那阿伯是搏命在騎
機車道窄到沒安全空間
硬碰硬結果如何?
阿伯怎麼被機車把手勾住摔傷了

很多人希望你們能回答解決
身在公門好修行
謝謝
再加一個台北橋人行道路面,凹凸不平,伸縮縫間隙落差大
騎在上面都用跳的
最好實地騎一次,就能知道原因順便健身
謝謝
新北市三重區有4條捷運線,蘆洲線已通車~機場線~新莊線已通車~環狀線CP值最高,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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