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嗯~
我想樓主大概要說的就是這幾篇吧,其中有人提到闖紅燈的原則....
還有為闖紅燈辯的臉紅脖子粗的,闖就是闖,人家只是把法條貼出來告誡台灣是有法條規範單車的,
礙於台灣人對於法理是喜歡講,情.理.法,老外較多於法.理.情,只是現在單車熱,條杯杯式呼也是睜一支眼
閉一支眼,如果單車闖紅燈比照酒駕的話,可想條杯杯會不會抓單車闖紅燈呢?
1.引述連結
2.引述連結
3.引述連結
4.引述連結
5.引述連結
立法院第98卷第47期院會計錄:(來源出處)
(五十九)本院蔡委員煌瑯,有鑑於目前自行車上路衍生爭議多,違規情形普遍。惟,現行道路交通法規雖已有對自行車加以規範,但自行車違規肇事之爭議仍層出不窮,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近年來,國內騎單車休閒運動已蔚為風潮,幾乎成為全民運動,但各地卻頻傳自行車車禍,警方接獲處理案件暴增,闖紅燈、逆向行駛、行駛快車道等情形普遍。由於自行車屬於交通弱勢,不需要證件、任何人都可以騎,與汽、機爭道引發路權、理賠問題多,但受限現行交通法規,引發事故爭議不斷,且自行車違規罰責明顯過輕,諸多問題亟待解決。
二、依照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自行車屬於慢車沒有車牌,導致警方取締困難重重,無法依法逕行舉發,只能攔下違規騎士開單告發,若非闖紅燈、穿越快車道、行駛快車道及逆向行駛四項重大違規事件,警方也多以勸導為主。而且自行車違規罰責明顯過輕,同樣交通工具闖紅燈,機車開罰1800元,自行車卻只罰300至600元。更重要的是目前尚未強制規定騎乘自行車要戴安全帽,且對自行車騎士沒有酒測標準及處罰規定,容易導致交通事故。再者,由於自行車車籍目前缺乏管理的法源,所以自行車發生交通事故時,即使肇事逃逸,也不易找到肇事者,釐清肇事責任。
三、本席建請交通部及相關主管單位應加重自行車重大違規之處罰,並盡速就自行車其他違規事項規範罰則等相關規定,同時加強宣導自行車行車安全相關常識,以減少交通事故發生,確保民眾行車安全。
長官們都已注意單車族的行為了,希望個位愛闖紅燈的大大們,考慮您的荷包吧!
搞笑一下:

教育是百年大計,每個人的行為都是會影響下一代的~~~
上圖是一名員警在為小孩開罰單的情景,因為小孩騎著他的小單車闖紅燈了,員警叔叔也許是罰一杯牛奶,也許罰兩塊餅乾,但不管是罰什麼,最重要的是對小孩起到了教育作用,告訴他從小就應該為自己做過的事情負責。
一路南北騎~^^運用鐵道與單車之結合,親身體驗臺灣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