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land wrote:
要寄到哪裡去我對騎騎...(恕刪)
http://www.tmpd.gov.tw/cht/index.php?act=faq&code=view&faq=96
Q:請問若有發現交通違規情事要向哪個單位檢舉,地址是哪裡?需要提供哪些東西?
A:
民眾發現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者,得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0條規定,向公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檢舉。您必須提供的資料如下:
一、檢舉人真實姓名、住址及電話號碼或其他連絡方法。
二、發現違規行為之發生地點、日期、時間及違規事實內容。
三、違規車輛牌照號碼、車型或足以辨識車輛之特徵等具體相關資料。
但檢舉對象如係未懸掛號牌之車輛、行人或道路障礙者,得提供違規人姓名或商號名稱、住址。
前項檢舉,如有違規證據(如照片或錄影等)資料,並請檢具。
逕向違規發生地之管轄警察機關提出檢舉事宜,經查證屬實者,當依法據以舉發,相關單位網址可至本局交通警察大隊網站
http://td.tcpd.gov.tw/「檢舉交通違規專區」中查詢。
相機照片的EXIF會有拍攝時間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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