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ckccm wrote:
小老百姓真的是很悲哀...(恕刪)
開版主送檢的就是有合格証的呀!但問題出在.....
.驗車合格取得行照變更後的問題
1.被刁難是其次,如果檢查員吹毛求疵非要你弄到完全合法規,你上路比較不會有問題,只怕他也隨便給你合格通過你上路就麻煩。
2.你自己裝上單車後不知道法規又超高又超寬又超長,也許你也沒超過規定卻被警察唬了一張罰單。
3.合格的是後置式攜車架或車頂橫桿、拖車式的只有那根拖車桿,不代表你單車裝上去是合法...長寬高也是有法令規定。
4.你剛好跑去缺錢缺得要死的縣市(警官朋友自己也承認),被刁一張罰單很正常。看你怎麼去跟他辯!要他拿尺來量,用角規量視角証明照相死角有多大。
驗車除了發票証明完稅,合格証之外,刁的有的監理處要原廠安裝証明或安裝授權書,還要有攜車架適合車型表証明你的車適合該款攜車架。警察刁的是長寬高還有車牌可視度,如果你拿尺去量你會發現,驗車會過但裝上單車後就不一定合法了。
rockccm wrote:
所以這就是重點了 ...(恕刪)
對於攜車架的問題也真是讓人不知如何適從,唯一可遵循的是交通法規文字上的規定。每年定檢我都是到民間代辨的代驗所去驗車。第一次裝攜車架取後變更的驗車,我車一開到代驗所去,只見檢查員拿出捲尺開始量車頂式攜車架的長、寛、高,手中還拿了一本交通法規的文件對照,他也很緊張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跑去問別的 檢查員又打電話去別處詢問,結果他很客氣說...我沒通過...!原來是車頂式的合格更變只是那組橫桿而已,上面的攜車架還要拆下來才能驗!我也覺得很奇怪,不是取得合法變更了嗎?拆下來過了再裝回去不是多此一舉?檢查員也說...好奇怪但我必須拆下來才行,我只好拆得剩下橫桿組才通過。
如果仔細研究這中間有個很大的問題。上面這種情況....好吧!算是依法要求。那麼所謂可徒手拆卸且有合格証卻沒去驗車的攜車架倒底會不會被開單?答案是....別被網拍上的賣家唬了說不用驗車不會被開單。可徒手拆卸且有合格証不用驗車基本上法規是有說明不用,但裝到車子上光是空攜車架的尺吋尤其是車頂式或拖車式,邊緣的長度或突出的長度很可能會超過規定,好了,如果沒有超過規定就沒問題。等到把車裝上去,行裡箱上後置式的攜車架,單車前後輪超過車身寬度(我忘了幾公分)是有可能的,比如車架尺吋較大或軸距大的全避震車或者你的汽車寛度本來就較窄。拖車式的攜車架裝在那支專用又貴得要死的拖車桿後延伸的長度也可能超過規定。上了路遇到欄檢,憑目視的你可以跟他辯,等到人家拿尺出來量.....就什麼都說不過了。
於是我捨棄先前買的行裡箱上方後置式的攜車架,我自己把車架上去一量單車前後輪就超過了。車頂式的我量單車在攜車架上到地面高度是在法令規定之內。結論是把交通法規拿出來,再把自己的單車裝上攜車架量一量最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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