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il1828 wrote:沒圖沒真相 ...(恕刪) 1) 不是要放“童心協力”的圖賑災嗎?2) 這甚麼碗公圖阿?怎麼上傳系統都說不接受...我也沒法度啦3)已經是阿姨級了,就別好奇了吧?哈哈...
vicki610 wrote:可能是因為我變美了,所以他沒認出是我......(恕刪) 有沒有照片借看先, 否則很難回憶起老同事的長相話說重點, 請問您的車型顏色車號, 因為我在附近上班, 怕不小心走在路上進入妳的死角...
如果就法理情的順序來看會在斑馬線上撞到自行車都是開車的人錯誤不管是什麼理由....況且 哪台車撞到人會是有"看到"的狀況....畢竟 車子有死角也不可能成為 路權順序改變的原因另外,撞到人第一的動作不是在車上喊:你有沒有受傷應該是下車去看對方的狀況
dgame wrote:如果就法理情的順序來...(恕刪) 這個部份是很有的討論的,在斑馬上線其實走的應該是行人,行人的移動速度遠不及自行車....一般的轉彎的情況,會在轉彎的時候注意一定的範圍內的移動的東西,但是這時候如果是在視線外出來的東西呢?自行車常常在過斑馬線的時候騎的過快這也是問題之一唷,這時候不管是什麼樣的駕駛都無法發現這台自行車的,而且這種狀況通常是自行車撞到汽車的車頭,像這樣的狀況其實不一定是開車的問題唷!要解決這種問題,最根本之道就是過彎的駕駛儘量不要過快,但是自行車車友自己也要有自覺,不要拿命去過馬路阿。大家彼此配合就會有個很好的用路環境的。
那如果人衝出來,腳踏車衝出來,也是要開車的負責嗎?如果您那一天也身處版主的位置,再來這裡說說,您又是怎麼處理的,希望不像某些人口中說的那種,撞到就結個緣,不賠錢就好。dgame wrote:如果就法理情的順序來看會在斑馬線上撞到自行車都是開車的人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