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益仔 wrote:
公司規定,不得私下網...(恕刪)
這個我有需要,不過剛才連結到富X產險的網站看到眾多商品看到我眼灰灰......


我兒子是99年出生的小老虎,很兇喔,而我是很利害的訓獸師!!
et7899 wrote:
我只知道意外險一次玩...(恕刪)
會去投保意外險就只是為了萬一真的發生意外,能夠有所補償,不過我想應該沒人願意去領這個全殘保險金....

旅平險跟意外險其實本質是一樣的,投保一年期意外險再把保額拉高就可以,但一定要附加MR,所謂MR就是醫療補償保險,說簡單點就是當因為意外事故而去醫院做必要的醫療(包含門診、手術....),保險公司會依據收據給予的實支實付補償金
如果不想買意外險主約,那也沒關係,就針對您手上現有的保險主約,檢視一下裡面有沒有含上述的意外險及醫療補助保險,如果沒有,就撥個電話叫業務來,請他幫你加保意外險附約(PAR)以及醫療補助保險(MR),業務人員會很高興的,因為這種一年期的保險他每年都可以拿佣金,只是佣金很少而已

上述都是針對人身保險的部份,至於產險的部份,可以去找業務仔細問問,畢竟自行車在評估風險有其困難度,尤其是自行車的價值認定,如果是投保失竊險的話,因為自行車不同於汽、機車,一般民眾應該沒辦法買零件自行組裝,所以汽、機車幾乎都是買成車,於是保險發展中心會搜集一般的市價,提供給各產險公司去進行後續的費率估算
自行車除非買大廠的成車,不然幾乎都是自行組裝比較多,在價值認定上就很有爭議,於是自行車的失竊險就很難開發出來,當然保險公司也很希望開發,不過他們也沒有相關的理賠經驗,畢竟汽機車失竊率跟自行車不同,風險程度也不一樣,據我所知,目前還沒有自行車的失竊險,如果哪家真的開發出來了,我還真的想去投保......
自行車第三者責任保險
第一條為因自行車行駛過程中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能得到經濟補償,特舉辦本保險。
第二條凡經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檢驗合格並核發車輛駕駛執照牌號及完稅憑證的自行車,均可參加自行車第三者責任保險。
保險責任與賠償限額
第三條保險自行車行駛在本市道路上所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其財產的直接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人負責賠償。每次事故最高賠償限額為人民幣貳萬元整。
責任免除
第四條保險人對下列情況不負賠償責任:
一、保險自行車全車或其零部件及車上所載物品的損失或失竊;
二、使用自行車時帶人(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允許的情況除外)而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
三、使用自行車者及攜帶人員的人身傷亡;
四、使用自行車者的故意或違法行為;
五、因保險責任範圍內的事故所造成的各項間接損失及費用;
六、其他不屬於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和費用。
保險期限
第五條保險期限為一年,自起保日的零時起至期滿日的二十四時止。期滿續保,另辦手續,中途不辦理退保。
保險費
第六條全年保險費為人民幣5元整。
被保險人義務
第七條被保險人應在保險人簽發保險單的同時,一次交清保險費。
第八條被保險人應做好保險自行車的維護保養工作,使自行車保持適合正常行駛狀態。
第九條被保險人應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規。發生交通事故後應採取合理搶救保護措施,並立即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報告,同時通知保險人。
第十條被保險人不履行上述條款的義務,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
賠償處理
第十一條被保險人在索賠時,應向保險人提供有效的保險單、事故證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事故調解書或法院裁決書、有關費用單證、損失清單及有關醫院傷殘證明,以及保險人認為必須提供的其他證明。保險人應當迅速進行審核,並根據保險責任在賠償限額內及時賠付。
第十二條被保險人如有虛報或製造假案等欺騙行為,經查明後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或追回已付保險金。情節嚴重的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被保險人自行承諾或支付的費用,保險人有權重新核定或拒絕賠償。
第十四條保險人只負被保險人依法應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事故善後工作由被保險人自行處理。
第十五條為增強被保險人的交通安全責任心,每次第三者責任事故絕對免賠額為人民幣50元整。
第十六條保險人對每一事故均為一次性賠付結案,一經賠付,該次事故的保險責任即行終止,不再負責。
第十七條每次事故處理並賠付後,保險單繼續有效,直至保險期滿。
第十八條被保險人自交通事故處理結案之日起應於六個月內提交第十一條所規定的各種必要單證或從保險人通知被保險人領取保險金之日起一年內辦理保險金領取手續。
爭議處理
第十九條被保險人和保險人發生爭議不能達成協定時,可申請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不過就只是頭牛~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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