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說我痛恨那句"國際化就是別人有的我們都要有…"*說這話的死小孩現在職位很高…但是哪…從各方面消滅機動車輛,健全化大眾交通工具確實是現代國家,尤其是地小人稠的國家該走的路。所以啦…一定的原則與辦法是一定要有。而且政府要善盡告知市民的責任。*而此地向來是政府自已瞎了眼亂幹,人民也是誰也不理誰…我自已倒是三項(汔機自行車)俱全。但我自已訂了一個原則:單程二十公里或是騎一小時內可到者不騎機車。單程四十公里或騎一小時內可到者不開車。餘程視目標地與大眾交通工具到達點的交通距離而定,兩公里內不開車。有大量貨物時上列一律例外。(當然,萬一有老婆且其大肚皮…例外有三年級以下小孩…例外。八十以上老頭子老太婆…例外)還好,除買東西外,例外時間絕不超過一周一回。========你們回一下原題啦…連我在內全跑題了!我…自第一次跟南台北眾家創幫元老出動…減了十二公斤後。想不愛自行車都很難。只是以前是當作純交通工具,現在連休閒也是它了。
ShadowILin wrote:我之前去過台北,印象中人行道有分兩種,一種是單純行人行走的(禁行單車),另一種是行人/單車共用(行人優先),不管是哪種情況,只要行人在人行道上被車撞(不論何種車),車主就必須負起賠償責任。...(恕刪) 在台北的 人行道(紅磚)上 如果騎腳踏車 到底 有沒有罰條 可以罰
changtayu wrote:我是一個上班族,在信...(恕刪) 回覆一下版大所問:大家真的那麼愛單車嗎??其實有些人是為了健康在騎車、有些人是為了流行、有人是為了友誼、有人是為了工作、有人為了省錢、有人為了環保、有人為了賭一口氣...千奇百怪的理由都有,版大的心情可以體諒,大家就不要砲轟他了唄~話說回來,越來越多的人加入鐵馬的行列,卻不一定具有基本的常識;我常看到很多在路上併排騎車聊天,也常看到闖紅燈的騎士,其實心裡都為他們捏把冷汗,但也不可能衝過去攔住他們義正嚴詞的教育他們>"<但版大您冷靜想想,開車一大堆沒水準的人,怎沒人發文問:大家真的那麼愛開車嗎???誠如許多大大回文,最終的是個人修養,並非使用的工具...在這邊呼籲大家的是多尊重其他族群的用路權,因為那不禁尊重他人,也是保護自己的安全。這話題太嚴肅,因為要從個人教育談起,搞不好要從小紮根、學校也牽扯進來...(汗|||)喝口水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