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逼嗯 wrote:槍斃個兩個酒駕的應該就會少一點糾紛了... 死了兩個還會有千千萬萬個跑出來應該把他們兩個綁起來, 一天剁一根指頭, 每次剁完就抺上塩巴20支剁完後開始5公分->5公分的切手臂跟腳昏倒再急救, 養他個十年八載, 每次行刑都LIVE SHOW相信, 這種問題應該會少很多吧
ttntueaco wrote:酒醉時違法,應該要加重,看能不能減少一些這種情形。...(恕刪) 因酒駕遭起訴者十之八九都會被檢察官緩起訴只要服個40小時勞動服務就沒事了這樣的"處罰"請問哪個酒駕者會怕?
無關行人或單車或機車只要酒後鬧事~酒後駕車~酒後肇事~......最好直接在臉上用火烙上罪名~~遊街示眾不過~酒後亂性該當何罪~反正在下就是痛恨喝酒後還不在乎別人死活的人都都拖出去斬了...........~~!!!!
ranger123 wrote:嫌單車擋路 兩醉煞棒...(恕刪) 學學新加坡酒駕一律處以鞭刑, 其他重大傷人事件也可以處以鞭刑, 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相信一定不敢再犯. 處罰太輕導致"某得驚", 人權不是保護壞人的.騎車還是得小心眼觀四方耳聽八方, 盡量避免製造"危機"
ranger123 wrote:大家還是來學...中...(恕刪) 我二十年前也玩鐵沙掌,能夠斷兩塊紅磚(打飛女孩子…)哪有你說的這麼厲害啊。(散啦…久不綀就散啦,又沒有兼綀混元掌…)我想啊…如果結果是單車騎士操起流星鎚打爆這兩隻東西的腦袋…記者們又會如何報導呢?諸位可以告訴我嗎?絕對不會是"小小單車騎士勇戰醉漢""古代騎士再生…""現代蘭斯洛…"吧!(只差連結部需要車牙了…所以流星鎚的真實性是不用懷疑的。)當然…如果是帶刺刀的朋友們回答我那就更好了。(以下為紙上談兵…請武術界車友前輩們指正)如果碰到這種球棒派的雜碎…躲或講理是絕對沒有用的。(拿過球棒的你們都知道那種天下無敵的感覺吧…)所以啦…除了勇往直前的衝上去外別無他途!最好你袖子裏有傢伙…再不就用手指插他喉嚨!(沒綀過? 還等什麼? 開綀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