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1985 wrote:正常來說當你在騎車的...(恕刪) 所以囉!我常在這邊說時時錄我不是在廣告東西是意外總是來的很意外時時錄音+隨時錄影......要不很多東西聽一方之詞很難去認同。或許他說的100%........但還是
好吃鬼 wrote:真是的...大小漢差...(恕刪) 這還好啦,在景美橋與福和橋間…我看到的記錄是七個…占了三條車道!後面還跟了一大堆人!平時溫和的我也忍不住了…大聲的呼喊著十大神獸之首的聖名…(運氣不錯…人家沒有跟我對幹…打死人就不好玩了)
sony9 wrote:講這麼多照片呢?圖呢...(恕刪) 晚上18:00至21:30走一趙樹林到鶯歌的自行步道就知道了,當然假日晚上走一趟也不錯,如要照片,我會找時間用手機照下來,不過希望你能多為我禱告,因為無辜的人騎腳踏車在路上都被吹針打傷,照相被追打也不意外,所以還是建議不如還是請您自己走看看比較好,因為我不要因照像而無辜被追殺,所以必需非常小心,我無法保證什麼時侯會照到,況且”讀萬卷晝不如行百里路”並且樹林到鶯歌並不是那麼難走,不過還是覺的互諒比較好
calvinchenyl wrote:對我們大聲說 騎快點好嗎 劣calvinchenyl wrote:然後就說借過一下好嗎 (兇的口氣) 劣calvinchenyl wrote:為什麼他們不去騎公路 我個人覺得... 您這樣說就有點不妥.... 應該互相尊重....「自行車專用車道」自行車道就是為了區隔與機車時速不同, 加速性不同而特別命名的.就像是「慢車道」機慢車優先, 汽車行駛要就慢車速度為準...我也沒有說您不可以慢慢騎, 我猜您也沒有並排, 也靠著右線慢慢騎沒有蛇行. 所以給您您公德心 100 分!有點自私, 因為叫他去危險的地方騎( 定義是您去您也覺得危險, 是很危險, 我是這麼覺得 ) -1 所以變成 99 分!calvinchenyl wrote:40~60吧騎走了 他本來騎他的, 沒有衝突, 我假設 他 慢慢騎 30 , 在很多人慢慢騎, 路又窄, 不太相信可以 瞬間 40 , 甚至 60.. 不是不可能, 是有頗大的難度上述兩個劣, 是他不對, 不然其實他也有他使用的權益, 啊!不就是自行車道! 又不是自行車練習場對吧!兩個劣侵犯到別人的心情 各扣 20, 21 分, 個人給他公德心 59 分, 可能之前已經被很多慢慢騎又並排談情說愛的情侶, 激到, 發瘋了....... 也可能他有燥慾症我們站在這樣的立場, 替他想, 給他最大的寬容...... 原諒他吧!大家要互相尊重, 坦白說, 我騎不慢, 我也從不詆毀慢速車, 甚至蛇行的童車( 心理小唸一下就算了, 人總是要經歷的過程 ), 這是基本的互相尊重.如果馬路有劃正常的自行專用車道, 就像是公車專用道那樣, 其他車種進入照相錄影開罰, 我也不會去騎自行車道了, 這政策很難實施, 更難做好, 所以稍微容忍一下我們這些騎稍微快一點也有自愛的人.畢竟馬路很危險, 不信您去騎看看!
guesclin wrote:這還好啦,在景美橋與...(恕刪) 哈哈~七個阿~我拍手~tonyvan123 wrote:晚上18:00至2...(恕刪) 唉~不用拍了啦,我每天騎清楚的很,所以後來改騎大溪段......別人不信我信!尤其是假日最多,至於平常日..每天都是那幾個,還有邊騎邊照相的,自己不覺得危險,別人都在旁捏一把冷汗,反正本人不自覺就算了,旁人不需多管~,等摔車了,再上來01發文,到時我會搬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