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8622 wrote:
我一個人登山車沒拆車(買半票)
早上6點18分區間車
也有遇到幾個車友
售票小姐說 請到最前面或是最後面的車箱喔
感覺態度挺好的
哇..真好..不用拆..
cc8622 wrote:
對號車必須包起來
區間車的話....盡量避開人潮擁擠的時段吧
避不開 還是包起來比較好
對的..還是要包起來比較好..
cc8622 wrote:
西部的兩鐵經驗太少了 很多應該也搞不清楚狀況吧
沒錯..
昨天從中壢坐到台北,就是如此..
還是要包起來卡好..
而且..最好將車次都查好..
印出來更好..
台鐵的人員態度都很好,
不論是站務或是車上人員..
目前還是自強號的車班比較多..
且..自行車位是從第十二車廂第01號開始賣票..
意思是...都離車門最遠..
這麼一來,對於提車..很不好提,
雖然在與餐車之間有一個放自行車的空間.
但是.要走進去....嗯...
強調一點..
一定要避開人潮時間..
因為..很多人會去擠十二車的..
天漸黑 心不想睡 點點星光 靜靜躺在黑夜 你曾說 在你心中 我是你唯一的夢 夢開始飛翔 在每一個晚上 心也會靜靜停在想你的地方 夢開始飛翔 飛翔在你如夢的晚上
所以先網路訂票訂了(1/24)樹林→花蓮的來回票
取票的時候回程(1/26)給了我2車的位置
我還特地問桃園站的售票員說
因為我要帶單車可以給我換12車嗎
他回答要換位置要去花蓮站換
因此小弟就摸摸鼻子回家囉

可是我不死心
就打了電話去花蓮站問(第一次問)
是一位小姐接的
他說全車站都可以換

他說用攜車帶一定要是折疊車才可以
20吋小徑放攜車帶也不行
第二次又打去花蓮站問
換一位先生接的
他說不用換位置阿
直接過去十二車坐就好
那邊位置都沒劃位的
因為答案都不一樣
又打了一次電話
打的是東部區鐵馬諮詢的
他說換位置一定要去花蓮站換
然後一定要是折疊車裝攜車帶才可以上車
後來小弟受不了了
就打去台鐵客服中心了
就問了之前問的問題
結果他給我的答案很不確定
說應該全部的車站都可以換吧
小弟最後一通就打給了桃園站
問可不可以換座位
他是說可以
不過小弟明天要換換看看
講了那麼多結合以上服務人員說的
結論就是
要上自強號(有單車標誌的)
一定要包攜車袋
一定要是折疊車
非折疊的只能用託運的方式或是兩鐵環保班次
不過要闖關者不在此限

換位置的部分有沒有一定要在乘車站換
比如說花蓮→樹林這張票一定要在花蓮站換
目前試過之後再跟各位報告囉

如果不能換的話
要1/24到花蓮才能換的話
我看十二車的位置早就沒了吧

因為我上星期才雙鐵環島回來。
首先,如果你是坐區間車,
那你可以選擇不拆車,直接把車扛進車廂內,
不過要以不影響其他人進出為原則,
然後你要為單車加買一張半票,
半票上會印「人車同行單車票」,
下車出站時,如果半票上沒印「人車同行單車票」,
那你的腳踏車就會出不了站,
因為你不能證明你有攜車上火車,
台鐵會認為,有可能你是偷了別人的車。
不管你是小徑車還是摺疊車,
如果你拆車之後,能放進小折攜車帶,
那就不用再幫單車買車票了,
因為攜車帶視同你的行李,
只要重量不超過30kg就行了。
但是如果是小徑車要拆前後輪放進小折攜車帶中,
要在火車站外就拆好裝好,
不然在站內被台鐵的工作人員看到你的車是小徑車,
不管你塞不塞的進去小折攜車帶,他都會要求你買一張半票的。

再來,如果你是坐自強號,
只要是單車都可以放到單車專用車廂內(不是每個車次都有單車專用車廂),
雖然單車車廂(一般為第12節)有專用的出入口,
不過通常他們不會開,
你必需從一般乘客出入口那邊把車扛進去,
座位與座位間的走道很窄,要費一番功夫才能完成。
放好單車後,你就可以回自己的座位坐好,
等到要下車的前一站,再去把車推到車廂口,
如果你在要下車前才去推車,可能會來不及。
第12節車廂只有18個座位,
其它的空間則規劃給單車放置區,
座位區跟單車放置區由一個自動門隔開,
所以你如果是坐第12節車廂,
你也無法看到自己的愛車。
再加上單車放置區沒有管制,任何人都可以進出,
所以一些比較貴重的配件,像前後燈、貨架+貨架袋、快拆踏板、GPS......等,
最好是拆下來隨身攜帶,以免趁亂被「摸」走。
即使你是放在單車專用放置區,不會影響到別人的進出,
但是跟坐區間車一樣,凡是沒辦法塞進小折攜車帶的車都要加買一張半票。
因為沒辦法管制,所以人車同廂的意義不大,
建議只要買到有單車專用車廂的自強號的座位即可,
並不一定要指訂車廂的。
樓上大大,小黑搜尋到的規範如下:
搜尋到的規定: (1)
各站對於 使用折疊式單車或使用攜車袋(將自行車拆卸後,裝入袋中包裝完妥) 之自行車騎士,若其大小、重量均未超過本局之規定者,在不影響輸運 業務下,得准予購票上車(自行車無須另行購票)
搜尋到的規定: (2)
1.時刻表上印有自行車符碼之班次即為PP(推拉式)自強號,僅限旅客攜帶完全置於攜車袋無著地或裸露之虞之自行車乘車。
2.進入剪票處前須先將自行車置入攜車
袋,出剪票處前不得將自行車自攜車袋取出。
3.符合前述規定始可視為免費行李置於第12車「自行車置放區」。
(應該是說: 攜車袋的大小、重量均未超過規定都可以上PP自強號-12車廂,不是只讓小折單車上車吧,小黑若有錯~請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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