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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車被撞 反賠29萬

看檢察官 機車也要有對於前方的車輛一樣要有應變能力 未保持安全距離 還可以上訴
alan0099 wrote:
啥剛剛看新聞單車騎士...(恕刪)

哈...又來個單車大頭症患者
原來"左"轉彎都不減速和看後面的? 也不打手勢?
那你還是繼續騎單車別騎機動車害人(想必也不會打方向燈)
沒啥好上訴的吧.注意車前是指車道正前方,它車道侵入就是侵害路權了.所以在同一車道還有得揮,它車道忽然侵入就沒什麼好揮的吧.也沒有什麼號誌的問題,有左轉時向號誌的路口一定是有禁行機車車道,可想而知腳踏車也不能走囉.在來路邊違規停車是可以一起拉下來賠,但就這車禍而言它只是單純違規行為,跟肇事無直接因果.
可憐,要賠到29萬可見撞的很嚴重吧....
alan0099 wrote:
這是怎麼一回事...(恕刪)


天理昭彰阿!!
我也認同"突然"這兩個字,
看看路上的車輛, 很多時候都是跟很近, 誰會保持跟前方車輛10公尺的距離,
所以, 當前方車輛"突然"轉彎, 常常都會讓人措手不及,
好運的, 嚇一跳, 問候一下他媽媽(我比較膽小, 怕壞人, 都是小小聲罵給自己聽),
運氣不好的, 就直接撞上了,
我相信"突然"常常是讓人沒辦法反應的,
就像之前討論引道或是自行車道的小孩"突然"跑出來一樣,
我也認同判決, 因為我吃過虧, 明明是摩托車來撞我, 我停車等紅燈,
沒有任何違規, 就因為我是大車, 就被開了一張罰單,
害我氣得把開單的警察叫到現場狂念了很久......以洩心頭之恨 !!!
小小子弟 wrote:


剛剛看新聞
單車...(恕刪)


附上新聞連結
新聞中說到
腳踏車已經偏離接近分向中線了
而且原本機車車主索償72萬餘元
(因為骨折 造成膝蓋長期無法久站 至今失業)

但是法官也判定後方的機車追撞要負六成責任
所以只判賠29萬

這樣的結果對雙方都不好
所以大家還是要多注意交通安全~
就是這則新聞吧~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616/78/1lbz5.html
hhcherng wrote:
害我氣得把開單的警察叫到現場狂念了很久......以洩心頭之恨 !!!
(恕刪)


可不可以解釋一下?警察什麼時後對百姓這麼友善?
有錯就要賠啊,這種事哪有什麼好說?就算你開輪椅,亂衝到路上逆向被撞,你還是得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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