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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見小朋友騎單車.....真的要閃遠一點嗎?

jimyboy wrote:
但父母卻有責任確保當孩子做錯事時,不影響到他人.(恕刪)

這句話獲得本日最中肯啦~~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看見小朋友騎車應該要開心才是
更是要小心超過這些小朋友
等到自己作父母就知道了
那個破口罵別人為何不安靜超車的人就是自己了
上星期我老婆還騎到摔倒
後面騎車的人打噴涕嚇到她
我也是當場訓戒老婆小孩

1.騎術差的一律要騎前面由有能力者殿後壓車,不要認為自己慢慢騎沒關係
2跟車一定要保持小距離不能拉太遠,這樣後車才不會不斷插入, 前車也不用頻頻回頭
3後車叮噹妳時繼續保持原動線不要緊張靠邊禮讓,有能力超的人會自己想辦法

淡水河這條線上很多人像搭捷運一樣的趕時間
逢車就是要超車
三車出遊中間保持一個車身就是五車身
要超車的自己看清楚狀況
有能力再超

與其一直怪另一方製造危險,不如傳達如何安全行駛
我車上沒有裝鈴噹
我只要發現前方有車輛逆向出來就喊"喂"
以在下的經驗,確實是要閃遠一點或是減速,就像是不定時炸彈,你永遠無法預測小朋友的行為!
大部份的錯都是出在家長身上,我也有小孩,我能體會,小孩再怎麼皮
還是要聽家長的話,以前說過一堆了,不想再說了...

有什麼樣的小孩...就有什麼樣的家長...摘某


"保持距離以策安全"

周圍有小朋友在騎車時大概就是把這句話記在心裡囉!!
小朋友的確是難控制又忽快忽慢s型
騎了幾次的自行車道,就是保持一定的距離就會"比較"安全"
因為有幾次都是遇到對面車到的小朋友跌倒車子整個衝撞過來

是為了陪我媽騎單車運動一下,要不我也不是很喜歡在孩童多時騎自行車道>"<
誰叫~"媽媽真偉大"

無論走到哪~依舊揹負著回憶的包袱!!!
這些騎著小車,總是出沒在假日河濱車道上

千萬記住一定要禮讓!因為他們這一票就是

恐怖,無情......



假日殺手
我看到小朋友遠遠的就先降到10km/hr以下下下了~~

因為太多次可怕的經驗了

突然轉向、急停車、並排…太多了

我不怪小朋友,我自已也是小朋友過~~

但父母…就滿重要了,

講難聽一點,不能只生出來就放著不管

我騎上自行車道的時間點:
平常日:7:00 以前(小朋友上學去了)
假日:8:00 以前(小朋友沒那麼早起)
夏天中午(小朋友吃中飯不會出來)
我母親節那天看完媽媽 中午12:10從台北出發 回鶯歌 挑這時間對了 果然路上沒啥小朋友 但是熱翻了 至少安全

建議 : 從小朋友騎過時 不管對向同向 做好多保留 1個長車身得安全距離 以免小朋友 臨時起意 轉彎或迴轉
還是閃遠點好,現在很多父母都很放縱,所以很多小孩根本無法無天!

不該怪小孩,這情況應該怪父母,沒教好,還有那個外國人因此受傷還可以向那對父母民事求償(民法187)

很多父母就是不董不是小孩闖禍因為是小孩就小事化無,小孩闖禍也是有法律責任的,當然是法定代理人要負責

台灣人太好心了,如果大家刁一點,看還有哪些愛放縱小孩的父母敢不管小孩
千萬不要縱容那些縱容小孩的父母, 出了事一定要找他們算帳!
騎得自在,騎得輕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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