餃子王 wrote:
不要混為一談
闖紅燈-------違法的行為(極度不珍惜自己的生命)
不戴安全帽--不珍惜自己的生命(不違法的行為)
tom_kaku33 wrote:
這是不爭的事實,完全的不怕死阿....
闖紅燈跟不帶安全帽都是不怕死的行為
這些阿公阿嬤、還有一堆騎腳踏車的,可說是置個人與他人之生死於度外
亂入一下,
我的標準是,騎腳踏車是完全不怕死的行為。
竟然有人願意將自己的生命投身在如此高危險性的活動。
不但害己而且害人,你出意外造成社會成本增加,浪費醫療資源。
又害規矩遵守交通規則(但卻撞死愛闖紅燈單車騎士)的小老百姓必須面對訴訟。甚至賠償金。
要健康,要環保,有太多配套活動(在家騎飛輪)。
每年死於槍枝的人數應該少於自行車意外。
我建議政府將單車視為一級危險物品,全面禁止販賣(但可以外銷)。
強烈建議政府立法禁止單車活動。
安全第一的衛道人士應該很贊成我的意見吧!
(戴安全帽,立法禁止單車闖紅燈太被動了。)
你們不應該反對的,安全那麼重要,想想你生命的價值,你的家人可愛的孩子,
生命是禁不起一次的意外,tom_kaku33 說得很對,別置個人與他人之生死於度外。
在自由的社會中,這種議題不會有結論的!
不戴安全帽--不珍惜自己的生命(這個結論到底怎麼推出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