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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車族又被拿來鞭了.....

重點不是他沒有有繳稅,而是在譴責上高架橋卻兩車並排的行為,有時覺得沒有意義,闖紅燈還是闖(含汽車、機車、腳踏車),有的人就是會遵守,有的人就是不鳥你,就是社會縮影,在這邊譴責,不守規矩的就會痛苦流涕說我錯了?哈...
frankw wrote:
我到今天才知道原來我可以在路上把機車當保齡球推倒,
因為我剛繳了幾千元的汽車牌照稅,嘿嘿 ,
這是什麼大學生的水準…...(恕刪)


你的比喻不太好

你繳了幾千元的稅

所以你可以正當使用較大較寬的"汽車道"啊

如果你在汽車道把機車推倒,責任是比較小的

如果你跑到機車道把機車推倒,那你就倒大楣了

單車較沒有路權我想跟土地大小也有關

台灣就這麼小個

汽車道機車道就規劃不夠了,所以就壓縮到衍生的用途了

不然土地夠大的話,要來個滑板道,直排輪道等等又有何不可?

單車速度慢,又人包鐵

多多謙虛點,禮讓點,才是好的
未來有個人會需要你
再怎麼優先慢速並排騎單車就是不對
有些豬頭的觀念卻認為是沒錯的

等你實際開車或是騎機車後
就會知道有多危險
pill wrote:
要別人尊重你之前,先想想你的行為受不受尊重!


小弟非常同意這句話。 若你都不尊重別人,別人也沒有理由尊重你。
我覺得大家都應該回學校再上一次公民課了,不守法的人無論上什麼車其行為都不會改變!
覺得有時候單車族真的也要自愛一點,

跟朋友出去都會想邊騎邊聊天,

但是想到並排會干擾別人多多少少都會不好意思,

且也不要在闖紅燈,現在闖紅燈跟並排已經搞得單車族的名聲每況愈下,

停個紅燈順便休息一下喝口水也不賴,沒必要貪圖那幾秒,
不意外...
找個紅綠燈口站個1小時,看看騎自行車的是衝過去的多,還是停下來的多
這就是現實情況.....話講再漂亮也遮掩不了現實
因為行人走的單車不能騎 騎一般道路器機車又多單車真不知該網哪騎!!
版主你有繳稅你確定其單車沒繳稅嗎?所以你有使用全當然別人也有..彼此都有繳稅
23歲的九局下半 轉啊轉 我把帽子反戴 還在期待逆轉 青春像是一場棒球比賽 三人出局 明天還會有新的舞台
pill wrote:
我的車是雲豹150
每兩年要繳約1800的稅金,還有1000上下的強制險...(恕刪)

他買錯了~~~該買雲豹953了....
坐在馬桶上想不通的事...
併排騎車是不好

不過一台時速70過彎的機車是有比龜速併排的單車安全嗎

當自己都站不住腳的時候沒有資格批評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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