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不是他沒有有繳稅,而是在譴責上高架橋卻兩車並排的行為,有時覺得沒有意義,闖紅燈還是闖(含汽車、機車、腳踏車),有的人就是會遵守,有的人就是不鳥你,就是社會縮影,在這邊譴責,不守規矩的就會痛苦流涕說我錯了?哈...
frankw wrote:我到今天才知道原來我可以在路上把機車當保齡球推倒,因為我剛繳了幾千元的汽車牌照稅,嘿嘿 ,這是什麼大學生的水準…...(恕刪) 你的比喻不太好你繳了幾千元的稅所以你可以正當使用較大較寬的"汽車道"啊如果你在汽車道把機車推倒,責任是比較小的如果你跑到機車道把機車推倒,那你就倒大楣了單車較沒有路權我想跟土地大小也有關台灣就這麼小個汽車道機車道就規劃不夠了,所以就壓縮到衍生的用途了不然土地夠大的話,要來個滑板道,直排輪道等等又有何不可?單車速度慢,又人包鐵多多謙虛點,禮讓點,才是好的
覺得有時候單車族真的也要自愛一點,跟朋友出去都會想邊騎邊聊天,但是想到並排會干擾別人多多少少都會不好意思,且也不要在闖紅燈,現在闖紅燈跟並排已經搞得單車族的名聲每況愈下,停個紅燈順便休息一下喝口水也不賴,沒必要貪圖那幾秒,